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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评选竞争性选择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10:08 作者: 来源: 国库科 字体: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 (粤财库〔2017〕59号),按照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湛江市财政局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湛江市市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湛江市市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评选
  2、项目编号:ZJXFCG2024-X001
  3、项目范围:根据定期存款存放实际需要组织评选市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选定不超过15家存放银行。
  4、评选内容:详见委托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湛江市财政局机构所在地市市区设立的银行经办机构分行以上机构。银行经办机构主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同一家银行只允许一个机构参与评选)。
  2、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存放银行的有关规定,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承诺提供上门办理业务的服务。
  5、承诺支持社保卡跨行换卡业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提供廉洁承诺书。
  三、报名登记及领取评选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登记及领取评选文件的地点: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
  五、报名登记及领取本评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资料须附年审记录,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注:代理机构对参选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响应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六、组织评选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组织评选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湛江市财政局。
  八、特别说明:
  本次评选项目有关公告在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湛江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和公众号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形式至代理机构释疑。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759-3389936;
  委托人:湛江市财政局


  代理机构: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