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湛江市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年度:2019年度
评价单位:湛江市财政局本级及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湛江市财政信息中心和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财政局
填报日期:2020年8月21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大部署和《预算法》有关规定,增强部门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新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6号)要求,我局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19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
湛江市财政局为湛江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设有2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税政科、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工贸发展科、农业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科、绩效评价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办、人事教育科、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科、行政管理科、外经科和机关党委以及2个直属行政机构,4个参公管理机构,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人员构成情况
湛江市财政局为湛江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经市机编办核定的编制(含下属单位)共191名,其中事业编制23名。2019年末实际在职在编173人,离退休人员91人,外聘临时工52人,人员控制好,未超编制。
3.湛江市财政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对策;组织拟订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定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
(3)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制定全市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的管理。
(4)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和产业政策;承担工交、商贸等企业财务制度制定和管理工作。
(5)负责市级非税收入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拟订彩票管理制度,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贷款业务、财政票据、财政预算内行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6)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涉外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务制度。
(7)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8)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对本市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9)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依法指导和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依法监管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湛江境内的有关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10)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1)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监管范围内涉及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
(1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1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市属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
(14)按照市委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5)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和财务总监;负责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16)通过统计、稽查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并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1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8)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19)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总体工作
(1)主动作为抓收入,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坚持贯彻经济高质量发展理念,主动作为抓收入,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及时分析收入形势;做好税源摸排,定期跟踪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挖掘非税增收潜力,确保各项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入库。
(2)开拓思路筹资金,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力争取省政策支持,有效推进市场化投融资工作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有力保障全市各项工作。市直部门争取上级资金1,847,500万元,比上年增加943,100万元,增长104.29%;省财政厅增加安排我市2018-2019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256,200万元,为全省最高;巴斯夫配套项目通过市场化融资获国开行总行批准授信贷款700,000万元。
(3)围绕大局抓重点,基础建设全面提速。落实477,000万元加快推进机场、航道、高速铁路、公路及国省道和县乡道的建设,构建现代化快速立体交通体系;统筹28,500万元帮扶产业园建设,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绿色循环发展,推动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安排75,300万元,支持市政建设,开展“厕所革命”,维护公园绿地,支持市区停车场(停车位)建设,从2019年起两年统筹292,200万元推进创文基础建设补短板等,促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省下达我市涉农资金226,800万元,市财政安排109,500万元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支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用水管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4)落实资金促转型,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737,500万元,其中减免企业、个人税费负担444,700万元。安排11,600万元扶持企业技改,发展民营经济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建立风险补偿准备金,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增信支持,16家企业获得超16,000万元贷款;安排科技专项11,700万元,支持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落实排湛江湾实验室建设经费15,500万元,建设重大创新平台。
(5)多措并举保稳定,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战果。全方位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政府债务总体风险安全可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有新成效。全市扶贫支出96,300万元,有力保障扶贫开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精准脱贫攻坚战有新进展。全市节能环保支出91,000万元,同比增长69.5%,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有序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新成绩。
(6)以民为本促和谐,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市民生类支出4,137,700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1.6%,全力支持“两不愁三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其中:全市教育支出1,096,500万元,同比增长11.7%,有力支持城区学位建设,落实各项生均拨款制度,保障学有所教;卫生健康支出735,800万元,同比增长11.7%,支持医药卫生改革落地生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新增19个项目,规范建设1314个村卫生站,改扩建7间中心卫生院,建立5个县级医疗急救体系,新建或改扩建16家县级公立医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900万元,同比增长11.2%,城市低保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10项民生保障标准均稳步提高;拨付省市补助9,293万元支持就业创业和劳动力培训,有效实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和提质强基,加快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和培训基地建设;一般公共预算公共文化财政支出130,800万元,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补齐人均公共文化支出短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2,400万元,有序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安排禁毒工作经费10,900万元,深入实施全民禁毒工程;安排5,198万元,支持“雪亮工程”及建设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
(7)全面深化改革,财政体制逐步完善。以深入推进市级预算制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8)全面实施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明晰预算管理权责,压实业务主管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预算编制,稳步推进预算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审批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优化涉农资金。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稳步推进项目库建设,严格项目入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资金。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好2019-2021年财政中期规划;加强县级财政绩效目标管理,湛江市平均得分位列全省第1名,吴川市和遂溪县排名进入全国前200名,是全省唯一有2个县进入全国前200名的地级市。
(9)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印发《湛江市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范推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47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核查,对9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和6个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开展重点评价,其中首次选取工伤保险基金开展项目重点评价。
(10)大力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社会组织团体会费票据为突破口,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领跑全省,全市上线单位382个。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网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融合衔接,首次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打通非税缴费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11)扎实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市级涉农资金对接省级资金归并设置为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生态林业建设、农业救灾应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个类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三农”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涉农民生支出项目。
2.重点工作。一是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二是继续抓好稳增长、优支出;三是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四是全力支持湛江深化改革开放;五是奋力推动湛江高质量发展。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
2019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科学统筹,精心谋划,全力抓好财政各项工作落实,奋力推动湛江财政迈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益发展新征程,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更有力的财力保障。
(1)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支持推进“四篇文章”“四大抓手”和“五大产业发展计划”实施,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支持湛江加强与海南的对接和合作,全力保障巴斯夫、中科炼化、湛江国际机场等国家、省重大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推进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资金投入。
(2)继续抓好稳增长、优支出。进一步推动湛江财政高质量效益型发展。坚持财税联动,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管理,特别是抓好对我市财政收入贡献率较高的重点工业企业和房地产业税收收入,降低非税收入比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增长8%的预期目标。
(3)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改革任务,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加大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以改革增强发展动能、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4)全力支持湛江深化改革开放。加强财政政策、资金的协同配套,把国家、省各项鼓励外经贸发展政策用好用足,更好地支持和服务我市对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接海南合作发展,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深化合作,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全力支持推进“一通道、一港区、一示范”建设,打造全面开放新格局。
(5)奋力推动湛江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资源向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领域倾斜。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市财政安排我局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和工程预结算审核专项经费,我局按照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已审核批复。为综合评价和衡量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和工程预结算审核专项经费产出效益,我局采取定性和定量指标相结合方式,制定了当年绩效目标,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1)财政监督检查经费。一是2019年 “三公”等行政经费自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全市新一轮“私车公养”问题自查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及时性和规范性检查;四是财政存量资金检查;五是新一轮“小金库”问题专项抽查;六是预决算公开检查和填报等。
(2)工程预结算审核专项经费。2019年计划完成全市财政投资100个项目的评审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审核效率,规范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作,让评审结论作为政府采购、资金安排和拨付的依据,有效控制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收入情况。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收入6,14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安排拨款5,142.97万元,基金预算拨款1,000万元。实际收入7,266.7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支出6,14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6.87万元,项目支出2,706.1万元。实际支出7,35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4.89万元,项目支出2,639.2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8.86万元。2019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1.44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6号)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人数及人员结构进行明确分工,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郭雄同志担任绩效评价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周米拉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梁志和财会人员林弥同志担任绩效评价小组成员(详见附件),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自评工作。
(二)自评工作过程
一是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整体绩效自评工作要求, 我局成立了整体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二是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认真研读自评文件,了解掌握自评数据表、评分表、自评报告填报要求,协调有关业务科室提供预算收支数据及文件。三是形成自评材料。在前期自评工作基础上,通过查阅、核实账务及有关资料,填写整体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和评分表。以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方式,深入翔实地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产出情况。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6号)要求,我局于2020年8月26日完成自评材料报送工作,并于2020年8月31日在网站予以公开,所公开的自评材料与报送的自评材料真实、一致,自评材料装订规范,附件材料完整,签名齐全,加盖公章。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我局保证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我局严格按照《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6号)文件评分表的评分标准,逐条逐项评分。经综合评分,得分为99.88分,等级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
一是预算编制合理性。我局预算编制能综合考虑本市财政经济状况及财政承受能力,坚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原则,结合上年预算收支情况,深入研究确定本年各项预算收支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实编细年度预算,合理性较强。
二是预算编制规范性。我局年度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能坚持“合法性、真实性、稳妥性”的原则编制预算,做到编制收支合法合规,收支平衡,基本支出收支预算经过认真测算,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我局根据相关文件,年初将项目支出预算按要求细化到具体执行项目,并按要求做实做细部门项目库工作,及时储备到市级部门项目库。
三是预算编制准确性。2019市财政预算安排收入7,265.58万元,实际收入7,265.58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
(1)保障措施。为加强和规范我局综合管理行为,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湛江市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湛江市财政局差旅费管理规定》《湛江市财政局现金使用管理规定》《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规定》《湛江市财政局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湛江市市直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2019)》《关于规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检查工作的通知》《湛江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管理办法》《湛江市财政局内部控制文件汇编》《湛江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湛江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关于重申干部职工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员、财务、资金使用、物资采购、会计核算等方面管理,堵塞了管理漏洞,提高了财政综合管理水平。
(2)支出管理
①支出完成率。2019年我局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172.67万元,财政下达预算数7,438.24万元,实际支出7,317.81万元,结余为120.44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98%。
②结转结余率。2019年我局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决算数172.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7,265.5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决算数120.44万元,结余结转率1.62%。
③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效率性。2018年我局年末存量资金168.32万元,其中含2018年12月下达资金66.98万元。2019年年末存量资金73.55万元,其中含2019年12月下达资金37.48万元,我局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变动率-64%。
④资金下达合法性。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下达各县(市、区)预算资金严格按程序拨付支出,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做到不截留、挤占或挪用。2019年我局没有涉及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资金。2019年我局没有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因此,不涉及向下属单位批复预决算。
⑤政府采购执行率。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计划数为707.6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701.91万元,执行率为99%。
⑥财务合规性。2019年我局按照《湛江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湛财办[2018]73号)的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文件,结合年度工作任务,按照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把关资金审批流程,对项目支出设立专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对于重大项目支出除按规定呈批后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才予以开支。
(3)资产管理
①资产管理情况规范性。为规范资产采购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制定了《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规定》《湛江市市直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2019)》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单位资产采购,资产登记造册工作、保存完整,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工作。对于出租、处置的国有资产按流程报批后按规定将收益足额上缴国库,确保《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当年增减的数据与会计账面数据一致,准确及时把握资产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在2019年巡视、审计检查工作中未明确指出我局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②固定资产利用率。2019年我局固定资产总额 5,124.81万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4,945.71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96.5%(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2019年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个
项目名称 | 数量 | 原值 | 在用资产 |
金额 | 占全部资产比例 |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152 | 3,296.81 | 3,120.99 | 94.67% |
其中:房屋 | 145 | 3,296.81 | 3,120.99 | 94.67% |
二、通用设备 | 1,275 | 1,653.50 | 1,650.22 | 99.8% |
其中:汽车 | 5 | 205.13 | 205.13 | 100% |
三、专用设备 | 107 | 59.40 | 59.40 | 100% |
四、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 663 | 115.10 | 115.10 | 100% |
五、图书、档案 | 0 | 0.00 | 0.00 | 0 |
六、文物和陈列品 | 0 | 0.00 | 0.00 | 0 |
合计 | 2197 | 5,124.81 | 4,945.71 | 96.5% |
3.预算监督情况
(1)信息公开
①预决算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我局于2019年2月2日收到市财政预算批复文件,并于2019年2月21 日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预算信息,预算的公开期限及披露内容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因暂未收到市财政2019年决算批复文件,故未在单位网站公开决算信息。
②绩效目标。我局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要求,于2019年7月5日在单位门户网站将批复后的项目绩效目标予以公开,所公开内容与批复一致。
③自评材料。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于2020年8月31日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4.预算执行效益
(1)经济性。一是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30.59万元,实际支出22.7万元,节约7.8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4.21%。二是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518.51万元,实际支出数439.49万元,节约79.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控制率为84.76%。
(2)效率性
①重点工作完成效率。我局严格按要求完成2019年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一是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支持推进了“四篇文章”“四大抓手”和“五大产业发展计划”实施,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支持湛江加强与海南的对接和合作,全力保障巴斯夫、中科炼化、湛江国际机场等国家、省重大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推进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资金投入。二是继续抓好稳增长、优支出。进一步推动湛江财政高质量效益型发展。坚持财税联动,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管理,特别是抓好对我市财政收入贡献率较高的重点工业企业和房地产业税收收入,降低非税收入比重,提高了财政收入质量。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资金重点向八项支出倾斜。三是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改革任务,切实加强了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加大了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以改革增强了发展动能、提高了发展质量和效益。四是全力支持湛江深化改革开放。加强财政政策、资金的协同配套,把国家、省各项鼓励外经贸发展政策用好用足,更好地支持和服务我市对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接海南合作发展,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深化合作,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全力支持推进“一通道、一港区、一示范”建设,打造全面开放新格局。五是奋力推动湛江高质量发展。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突出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安排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
2019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按时按质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工作经市委督查办评分95.4分,市政府督查办评分101.38分。
②绩效目标完成效率
一是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2,7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3.1%,增长7.7%。其中:税收收入921,100万元,增长2.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0.2%;非税收入391,600万元,增长24.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9.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08,7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82,0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22,9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03,800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4,4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7,000万元、调入资金545,6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3,1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7,900万元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459,3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1,000万元,增长4.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77,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8,6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700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4,400万元、年终结余558,400万元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459,30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58,400万元。
二是“财政监督检查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市县两级部门“三公”等行政经费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覆盖率达到100%。检查发现违规单位16个,涉及问题金额169.53万元。由各(县、市)区财政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摸清全面深入地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全市投入自查检查人力3709人,治理的乡镇数量111个,治理的村集体数量4616个。到村到户调查365234人,130579户。我市在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填报系统中的数据达到100%的要求。
三是“工程预结算审核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局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心,立足为财政节支增效这一根本职能定位,审核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审核中心共接收审核项目(300万以上)160项,送审金额721,700万元,审定金额(含今年及历年送审项目)657,800万元,核减63,900万元,核减率8.85%。
③项目完成及时性。2019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及两个项目均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3)效果性。一是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目标,抓好增收节支,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促进财政高质量效益型发展,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二是财政监督检查经费。我局通过对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开展检查,及时盘活了财政资金,增强财政调控能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打造了阳光财政。三是我局始终持客观、公正、公平的评审原则,完善投资评审机制,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公平性
①群众信访办理情况。我局为群众设置了便利的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和群众意见办理回复机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复,2019年我局接到群众信访人次2次。
②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对于每次上访对象,我局都认真负责跟踪解决,上访人员也对我们的信访工作表示满意,但未对服务对象开展过满意度问卷调查。
(5)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市财政批复我局项目如下: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和工程预结算审核专项经费(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2019年湛江市财政局项目及资金情况表 |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情况 | 备注 |
计划 安排 | 实际 到位 | 资金 到位率 | 实际 到位 | 实际 支出 | 结余 | 资金使用率 |
1 | 财政监督检查经费 | 142.5 | 142.5 | 100% | 142.5 | 142.5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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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预结算审核专项经费 | 1285 | 1285 | 100% | 1285 | 1282.5 | 2.5 | 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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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财政监督检查经费。该项经费用于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发现财政专项资金、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公开等方面的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完善财务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非税收入、预决算公开、财政收入、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提高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促进部门单位的账表一致性,提高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细化程度,打造阳光财政。
Ⅰ.资金收支情况。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142.5万元,实际到位142.5万元,实际支出142.5万元,资金到位率和支出率均为100%。
Ⅱ.项目管理。一是资金方面。严格按照我局财务制度要求及项目支出计划,做到年初有预算、支出有计划。支出时,按项目进度拨款,做到先审批、后拨款,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专款专用。二是监管方面。每项工作完成后,形成专项报告报局党组研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Ⅲ.项目完成情况及绩效。一是组织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开展“三公”等行政经费自查自纠,自查覆盖率达到100%,自查发现违规金额416.77万元。在行政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市财政部门共选定217家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其中市本级抽查60家单位,各县(市、区)共抽查157家单位。据统计,检查发现问题涉及金额7,696.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09.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9.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5.08万元,培训费378.34万元,差旅费1,059.72万元,会议费204.67万元,人员津补贴136.22万元,“收支两条线”管理259.67万元,资产管理1,214.16万元,财务管理2,569.07万元。二是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全市投入自查检查人力3,709人,治理的乡镇数量111个,治理的村集体数量4,616个。到村到户调查365,234人,130,579户。据统计,全市共摸排出“一卡通”的总量为788,200张。
②工程预结算审核专项经费。该项经费用于工程审核中心完成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委托工作。
Ⅰ.资金收支情况。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1,285万元,实际到位1,28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实际支出1,282.5万元,结余2.5万元,支出率均为99.8%。
Ⅱ.项目管理。一是资金方面。严格按照我局财务制度要求及项目支出计划,做到年初有预算、支出有计划。支出时,按项目进度拨款,做到先审批、后拨款,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专款专用。二是监管方面。每项工作完成后,形成专项报告报局党组研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Ⅲ.项目完成情况及绩效。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安排上级督办、民生实事、群众关注的省市重点项目进行审核,先后保障了中共湛江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一期)、湛江市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二期建设项目、湛江市赤坎区文章公园、新建湛江市第三十六小学项目等一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对市公安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代建局等单位送审的140多个项目,在送审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报告。其中,今年8月我们仅用15天就定案了市委党校迁建项目预算(定案造价53,000万元)。2019年共接收审核项目(300万以上)160项,送审金额721,700万元,审定金额(含今年及历年送审项目)657,800万元,核减63,900万元,核减率8.85%。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我局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大。2019市财政预算安排收入6,142.97万元,实际收入7,265.58万元,差异金额为1,122.61万元,差异率为18.27%,导致差异的主要原因财政预算根据有关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在全市征收部门征收经费中按比例分配我局使用的资金,因此不列入部门年初预算。
2.财政增收压力较大。全市财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减税减费政策的深入实施,加之市直土地出让收入出现严重短收,财政增长压力仍较大。
3.收支矛盾非常突出。随着巴斯夫等重点项目落地,大项目需大投入,加上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保障项目不断提标,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
4.财政改革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个别部门或县(市、区)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项目库建设进度偏慢,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存在不敢统、不会统、不想统的现象。
(四)改进措施
1.着力做好收入组织,确保全年财政目标顺利完成
坚持稳字当头,以稳促进、以进保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财政收入征缴。坚持财税联动,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管理,积极培育长期稳定的税源,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组织收入,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全面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力度,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助力加快河砂拍卖、海砂拍卖、水田指标转让收入入库,稳定收入增长形势。
2.细化思路,力争解决明年支出缺口
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做好城市经营文章。采取有效措施,将土地资源及时转化为湛江加快建设发展的直接资金支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通过做大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有效降低政府债务率,扩大举债空间。结合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做好项目储备和新增债券申报工作。新增债券资金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加快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用好用活债券资金。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合法合规采用PPP模式、市场化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
3.着力突出服务大局,确保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调整支出结构,全力支持“一通道”“一港区”“一平台”建设;加强对国家、省政策研究,争取更多资金投入,优化升级开放平台,对接服务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与海南相向而行;用好用活财政资金,支持做好临港工业、滨海旅游、特色优势农业、军民融合发展“四篇文章”;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围绕企业技术改造、市场主体培育和发展等加大投入,支持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推进巴斯夫、宝钢、中科炼化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发展;筹集资金全力保障湛江新机场迁建、湛江港30万吨航道改扩建、高铁、高速公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以扶持园区建设为抓手,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活跃实体经济;加大科技专项、人才专项资金安排,全力支持湛江湾实验室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4.着力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实效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多途径安排农林水、自然资源等相关支出114,000万元,重点支持加快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全面推进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着力发展富民兴村特色产业,落实畜牧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做好粮油储备和粮食安全监管等。
5.着力加大财政投入,确保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战果
坚持防控风险的底线思维,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足额安排资金化解政府债务、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严格扶贫资金管理,完善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体系;坚持绿色发展,围绕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做好九洲江环境综合整治和鉴江、袂花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保障,支持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6.着力落实民生政策,确保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升
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三保”,严控新增支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保障民生补短板资金需求,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抓好城区学位建设,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落实资金支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提升;大幅增加文广旅体支出,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昌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大投入支持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着力深化财政改革,确保财政体制不断完善
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精简预算执行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促进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协同高效,提高各方积极性,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加快推进“数字财政”改革建设。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完善配套制度,做好涉农项目储备,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五)加分项
1.我局在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工作中检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该证书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于2017年11月再次颁发,该证书3年有效。
2.我局工会委员会在工会工作中做出了优异成绩,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18年9月授予我局工会委员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3.2019年1-9月,我局通过不懈的努力,争取到上级资金累计达1,273,245万元,同比增长169%,为湛江的振兴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我局该项工作获得湛江市人民政府表扬详见《表扬书》(湛府督[2019]110号)。
4.我局在2019年全市党委督查工作中获得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的表扬,详见《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关于表扬2019年度全市党委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的通报》(湛委办[2020]2号)文件。
5.我局在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湛江市人民政府表扬,详见《表扬书》(湛府督[2020]42号)文件。
6.我局在市考核办组织开展的2019年市直机关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工作中荣获一等奖,详见《关于2019年度市直机关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湛绩效发[2020]1号)文件。
湛江市财政局2019年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xls
湛江市财政局2019年整体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