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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4 00: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通知》(财综[2011]1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事业单位的实际,认真组织填报附件报表,并于2012年3月9日前汇总上报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

  联系人:麦莉莉,联系电话:3220910,电子邮箱:741350896@QQ.COM

 

 附件1:财政部关于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通知

    附件2:湛财行[2012]15号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