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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2011年3月26日)

  

发布时间:2010-10-12 17: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湛会学会[2010]2号

  各县(市)会计学会: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0年10月开始。为做好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向考生提供优质服务,让考生及时了解2011年度考试用书的出版和征订情况,自主选购所需考试用书,现将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用书出版和征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用书编辑出版情况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内容,包括《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含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含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2011年度初、中级五个考试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在2010年度考试辅导教材基础上进行勘误微调后重印发行。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在2010版基础上略作修改后出版。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试题及参考答案(2010年)》新编出版。

  此外,为帮助考生学习理解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教材的内容,掌握相关知识,顺利通过考试,省会计学会组织征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编写出版的考试参考用书(《学习指南》和《全真模拟试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财会方舟网将为购书者提供全程后续服务。

  二、征订组织管理

  我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由市会计学会负责。各县(市)会计学会通过市会计学会统一向省会计学会征订考试用书。

  三、征订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坚持自愿订购原则

  各县(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做好2011年度考试用书的宣传工作,引导和帮助考生通过正规渠道选购考试用书。同时,在组织考生征订考试用书过程中,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

  (二)及时上报征订单

  为了保证考试用书印刷、发运工作的及时进行,各县(市)会计学会务必于2010年10月30日前将第一批征订单传真至我会。上报的征订单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统一格式,不得调换书目顺序。我会将及时组织征订及接收考试用书。考试用书到后,各县(市)会计学会应按要求及时组织下发,确保考生尽快领到所预订的考试用书。

  传真号码:3220627

  (三)按时汇缴书款

  各县(市)会计学会应于2010年12月31前上缴考试用书款,缴款方式另行通知。

  

  二O一O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