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围绕打造“阳光财政”的理念,多措并举,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稳步深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落实政务公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236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湛府办〔2016〕28号)等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积极实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公开机制。一方面,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专门成立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海武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张蔚蓝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落实。此外,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责任,确保各项分工落实到位。另一方面,重申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要求各科室(中心)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承办科室(中心)提出具体意见,并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
(三)加强平台建设力度。一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6〕474号文)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原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新增子栏目“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和“减税降费信息”。二是在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新建LED大屏幕,宣传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财政信息等,进一步扩充政务公开渠道;三是加强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政民互动等功能,每天推送财政政策法规及财政业务等信息,同时安排专人对网民互动作出及时回应,不断提高政府职能对民众影响力。截至2016年底,通过微博公开的信息共计1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96条。四是进一步优化意见信箱、网站政民互动专栏,2016年通过政民互动反馈会计信息、业务咨询等信息629次。
(四)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我局按规定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积极主动及时公开财政相关信息,同时推送至市政府网站同步公开。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3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公开的信息涵盖机构信息、各项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
二、政务主动公开情况
(一)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在经市人大批复后二十天的有效时限内,我局已于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了2015年市本级决算信息、2016年预算信息、2015年“三公”预决算信息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部分内容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县(市、区)财政局均已公开了2016年总预算和2015年总决算。
(二)财政信息公开情况。除在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项目中公布的26条财政信息外,科研所还出版《湛江财政》杂志4期,发表各类稿件150余篇,在全国各类报刊发表通讯、消息等报道50余篇,其中在《中国财经报》上发表新闻稿13篇、文学稿3篇,在财政部《飞鸿》、《新理财》、《手拉手》等杂志发表稿件5篇,在省财政厅《财政理论与实务》杂志发表文章6篇,在《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湛江广播电视台》发表稿件21篇,在《湛江工会网站》、《湛江市直工委网站》发表稿件13篇,及时将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财政系统日常重要工作和各项财政改革进展情况编写成信息,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发布。同时每期信息均分别报送财政部、省财政厅、市委市政府领导及财政系统各级单位,使各级、各部门及时了解我市财政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已出台《湛江市财政局关于深化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工作计划和措施》、《关于做好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报送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相关科室及时报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切实做好专栏建设及信息发布工作。2016年,该栏目共计公开信息48条,其中,财政预决算8条,部门预决算28条,“三公”经费6条,财政专项信息1条,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1条,减税降费信息4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我局在湛江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共受理5个公众申请,办结数为5个,办结率为100%。我局及时办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申请,确保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到100%。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新预算法为统领,继续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水平。
(一)继续提高主动服务意识,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提高干部对财政信息公开的认识摆在突出位置上,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指导,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列为科室(中心)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和财政政策、办事程序等作为重点公之于众,推动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继续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途径。优化纸质、网络等平台的信息公开力量,大力完善网站建设,充实栏目内容,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将政务微博、微信融入门户网站,加强与网民的互动,完成“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信息公开电子平台融合,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由“单线公开”到“双线互动”的转变。
(三)继续健全监督体系,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量。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执行透明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联系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构建完善的财政信息公开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