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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1月份(纳入中心管理)非税收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12-29 16: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2012年受国家对房地产政策的调控和欧债危机的影响及其他政策性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稳中有下行的态势。对我市非税收入影响严重,2012年预计影响少收7800万元(房产调控影响减少套费6000万元,排污费300万元,建筑垃圾处置费150万元,堤围费650万元,政策取消劳保费少收500万元,体制变动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少收200万元)。我中心为了确保完成今年非税预算收入,采取多项措施:1、认真是认真贯彻和落实我市对市直非税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建立六项制度,已经建了33个项目非税台账,占计划的100%。非税管理步入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轨道;2、及时下达非税征管专项工作经费,确保非税征收经费的保障;3、开展“非税稽查”活动,重点稽查非税收入差的单位,纠正银行压单入库6笔,金额3600万元,发现应收未收2250万元,已追缴1800万元;4、深入基层,开展大调查活动,要求非税稽查征管员每个星期深入两个执收单位,多为基层服务;5、及时和银行沟通,要求银行每个月要准时上报非税收入表,并做到数字准确;6、为了配合“三打两建”的工作,加大了罚没物资的处理力度,及时和执法单位沟通,执法单位及时上报罚没物资处理方案,在3天内答复方案,并做到及时送指定回收公司回收或拍卖;7、加大小汽车号牌的拍卖工作,小汽车号牌从两个月拍卖一次改为一个月拍卖一次,佣金从3%提高到5%,充分调动拍卖行积极性,今年拍卖收入396万元,比去年增加2倍多。8、“以票控费”,加大对财政票据的管理及在票据“核销关”严把关,严格“内部往来”票据购买关,做到核销和票款相符,及时将非税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

  各执收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创造机会和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取得罚没收入1300万元,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开展“粤安12”、“紫荆2”等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交通的行动,深入开展“三打两建”的工作,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职能作用,非税收入成绩显著。湖光岩风景管理局通过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建立非税收入电子台账,加大对门票的管理等多项措施,提高了非税收入的管理水平。市规划局超前服务抓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市建设局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增加非税收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11月份完成全年预算收入103.36%,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预算收入,现将1-11月份非税收入情况通报如下:

  一、1-11月份市直罚没收入1751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35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完成全年预算收入159.2%。

  二、1-11月份(纳入中心管理)市直非税共征收10159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6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完成全年预算收入103.4%,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预算收入。

  三、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以上主管局11个,占总数38%,市中级法院

  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局、市水务集团公司、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乡住房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边防支队、湛江港公安局等单位非税征收较好。未完成全年预算收入的主管局有17个,占总数61%。

  虽然市直非税收入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但还有17个主管局还没有完成全年预算收入,希望没有完成全年预算收入的主管局领导要高度重视,分析主要原因,抓紧采取得力措施完成全年预算收入,同时各主管局在2013年1月10月前,把2012年非税收入总结书面报我局(柯少海:3220183,邮箱:496226747qq.com)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