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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1-10月湛江市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12-04 09: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市直各有关单位、建设银行湛江分行、工商银行湛江分行:

  我市自2008年10月开展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预算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预算单位公务支出刷卡范围和金额逐年增加,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公务卡改革,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现将市直预算单位开展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情况通报如下:

  一、改革进展情况

  (一)预算单位开卡情况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湛财库[2012]41号)文件要求,市直219家预算单位已于2012年8月全部纳入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范围。截至2012年10月底,已有167家预算单位开办公务卡,占全市219家预算单位的75%,共开卡4990张;未开办公务卡的52家预算单位中,有50家已经和银行签好协议、上交申办资料,处于等待发卡阶段中;尚有湛江市城市路灯管理所、湛江市委机关幼儿园共2家预算单位未开展公务卡申办工作。

  (二)公务卡消费情况

  2012年1月—10月,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44336笔,比上年同期增加6542笔,增长17.3%;消费金额为86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61万元,增长33%。其中:公务支出刷卡消费9719笔,比上年同期增加3702笔,增长62%;公务支出消费金额19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57万元,增长63%。

  (三)公务卡报销情况

  截至2012年10月底,登录国库支付系统、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公务卡还款报销的只有75家预算单位,仅占全市219家预算单位的34%。这是由于相当一部分预算单位对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理解有误,认为公务卡制度改革只要有公务卡消费行为即可,公务支出是否实行公务卡结算不重要,因此在财务报销时,没有通过国库支付系统还款,而是用现金报销。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尚未开展公务卡申办工作的预算单位,要确保于2012年11月底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

  (二)已领取公务卡的预算单位,要提高公务卡的使用率,减少现金支付结算,要规范公务卡的公务报销程序,建立公务卡结算制度,坚决纠正公务卡现金结算行为。

  (三)市直各预算单位要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湛财库[2012]48号)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落实工作。尚未报送本部门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的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请于2012年12月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管理办法报市财政局国库科(支付中心)备案。

  (四)各公务卡代理银行要及时为预算单位办卡、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所有预算单位的发卡工作。

  附件:66号附表

  湛江市财政局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