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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小汽车号牌有偿竞买发放拍卖公告(2013年3月26日)

  

发布时间:2013-03-18 16: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受委托,我司定于2013年3月26日上午10时在湛江市海滨大道北118号伟信拍卖大厅公开拍卖:

  一、小汽车号牌一批:

  1、参加竞买的事项:凡新购买未办理注册登记或办理二手车过户、外地车转入且符合车辆管理部门上牌标准小汽车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营企业、社会团体的汽车不得以任何的方式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3月25日下午4时|16时前将保证金(竞拍车牌号起拍价1万元以下交保证金2000元,1万元以上交保证金5000元,5万元以上交保证金3万元)汇入账户:广东伟信拍卖有限公司(以到帐为准);账号:80020000002467485;开户行:农信社赤坎联社营业部,并携带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机动车来历凭证号、车辆识别代号、《广东省其他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拍卖会入场时间:2013年3月26日9时30分至10时止,竞买人须同时携带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领取竞买号牌。

  3、每个竞买号牌只能入场一人并只能竞买一个小汽车号牌,且所竞得小汽车号牌不得更改、转卖、转赠。

  4、入户条件: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款项,否则按自动放弃竞买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须于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妥竞买小汽车号牌的注册登记及上牌手续,逾期作废。

  5、小汽车号牌使用期限按国家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国家统一更换新的号牌,成交款项不予退回。

  6、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当场与我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按成交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

  7、拍卖号牌的顺序和相关资料以拍卖会现场所发放的为准。

  咨询电话:0759-2327990 、2327967

  公司地址:湛江市海滨大道北118号

  广东伟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6日

  

  附:小汽车号牌清单

  单位:元

序号

号牌

起拍价

序号

号牌

起拍价

序号

号牌

起拍价

1

GB9999

70000

18

GB9988

30000

35

GC1688

6000

2

GC8888

60000

19

GC1133

5000

36

GC1899

3000

3

GB9333

20000

20

GC1166

6000

37

GB9899

6000

4

GB9666

25000

21

GC1188

6000

38

GB9866

6000

5

GB9888

30000

22

GC1199

6000

39

GB9699

6000

6

GC0888

20000

23

GC2233

6000

40

GB9688

10000

7

GC0999

20000

24

GC2266

6000

41

GB9399

5000

8

GC1333

8000

25

GC2288

15000

42

GB9388

20000

9

GC1666

15000

26

GC2299

6000

43

GB9299

5000

10

GC1888

20000

27

GC2988

5000

44

GB9288

10000

11

GC1999

20000

28

GC2966

6000

45

GB9199

5000

12

GC2333

10000

29

GC2899

3000

46

GB9188

8000

13

GC2666

15000

30

GC2699

3000

47

GB9166

3000

14

GC2888

20000

31

GC2688

5000

48

GB9099

8000

15

GC2999

20000

32

GC2399

3000

49

GB9088

6000

16

GB9933

8000

33

GC2388

6000

50

GB9066

3000

17

GB9966

20000

34

GC1988

4000

 

 

 

 

  广东伟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及拍卖须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广东伟信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省市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在组织拍卖活动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凡参加本公司拍卖会的竞买人务必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规则之行为负责。

  第四条:本公司有权依照本规则处理解决在拍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争议。在本规则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项,由本公司依据本规则的原则与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第五条:竞买人和买受人。竞买人是指在本公司办理了必要的登记手续并已缴付保证金,本公司确认具有竞买权的人士。买受人是指在本公司拍卖活动中经本公司确认的最高出价人。

  第六条:竞买人(买受人)必须遵守本规则,具有买受拍品经济行为能力,在拍卖活动中要严肃、认真、诚实地应价,一经落槌拍卖成交,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本公司依法将其全部竞拍保证金扣除作为赔偿本公司的损失,另外买受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第七条:竞买人(买受人)必须按照本规则,按拍卖公告办理手续领取竞买号牌,参加拍卖会以口头出价和举牌示意均可,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成交,以拍卖师最后一声报价、敲槌定局,价高者得。竞买人应对自己任何价位的应价负责,一经本公司认定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八条:交易对象限定为:凡新购买未办理注册登记或办理二手车过户、外地车转入且符合车辆管理部门上牌标准小汽车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营企业、社会团体的汽车不得以任何的方式参加竞买)。

  第九条:竞买人所交的拍卖保证金只能拍卖相对应车牌号码,如违反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条:买受人应向本公司另外缴付标的成交价5%的佣金。并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扣除所交的保证金部分)及佣金直接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受人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不履行拍卖合同,买受人支付的定金依法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竞买人在拍卖会上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当场转为定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由本公司于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第十二条:交清成交款及佣金后,由买受人持相关手续于拍卖成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自行办妥竞买小汽车号牌的注册登记及上牌手续,逾期作废,所交成交款及佣金不予退还。竞买小汽车号牌的注册登记及上牌所需费用、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责。

  第十三条:小汽车号牌使用期限按国家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国家统一更换新的号牌,成交款项不予退回。

  第十四条: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委托的国家允许拍卖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

  第十五条:本公司接受委托人的拍品,依据提供的有关合法资料证件凭证和拍品的实物为准,并按《拍卖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拍卖标的进行核查,组织公告、展示、咨询、拍卖。本公司按照拍品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品的质量、技术性能等不承担瑕疵及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本公司对拍品实行有底价增价式拍卖,竞买人口头出价和举牌示意均可,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同时,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变化调整竞价幅度。

  第十七条: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同意遵守本拍卖规则。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对委托人或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参加拍卖会的人士请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起哄嬉闹干扰其他竞买人竞争叫价,不得阻碍拍卖师正常拍卖。如发现竞买人之间有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与会人士违反拍卖会规则发生争斗或因其他不归于本公司责任的意外情况引起的意外伤亡,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应向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