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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考区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2 18:00 作者: 会计科 来源: 会计科 字体:

各有关考生:

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现已公布(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8]47号)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复核收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收表时间

2018年6月20日至7月5日(工作日)。

三、复核收表地址

考生按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到以下地址报送资料,进行资格复核。

报名点

现场受理地址

咨询电话

市直

湛江市赤坎区康路48号会计人员服务大厅

3220632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8号华侨大厦4楼

2225080

徐闻

徐闻县徐城镇东方一路徐闻县财政局

4853121

遂溪

遂溪县遂城镇府前路70号遂溪县财政局

7762572

吴川

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港大道康乐路吴川市财政局

5586383

廉江

廉江市人民大道136号廉江市财政局

6623400

雷州

雷州市雷北大道21号雷州市财政局

8499272

四、复核资料

(一)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二)报名时选择的报考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证、台胞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信息表及身份证件、学历证复印件均要求A4纸。

五、注意事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