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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财政局 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08:45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3年,湛江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政务公开“竞标争先”行动中“比学赶超”,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强化信息基础建设,持续推进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完善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维机制。制定《湛江市财政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湛江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日常监测读网巡网制度》,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和保障,提高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水平。二是完成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工作。我局门户网站已获得中国互联网协会颁发的“适老化无障碍”标识,为老年人提供专门的门户网站服务通道入口,帮助特殊群体更方便地获取政务信息、参与政民互动、享受政务服务,保障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做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日常监测和问题整改工作。依托数智安全平台,开展政府信息更新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栏目不更新、错敏信息和外链暗链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未被国办、省府办和市府办通报不及格或存在突出问题。

  (二)落实法定公开事项,持续深化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用一楼大厅电子屏宣传财政政策要点、重要会议精神、财政重点工作、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等,开拓信息公开渠道。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南方号等途径公布财政信息达 908 条,做到信息公开渠道多、覆盖面广。认真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水平。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及时更新发布本级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减税降费信息,让市场主体更好享受政策红利,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三)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全面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线下申请、网上申请、邮件申请三大渠道,转变依申请公开办理观念,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16 宗,已办结 15 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宗,均能够严格按照法定的时限和规范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率和及时率均达100%,没有收取任何费用。由于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较为主动及时,我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事项。

  (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职责,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文件,严格落实“先审后发”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湛江市财政局政策解读工作管理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推动财政政策解读工作落实落细。运用图文解读政策的方式,推出《<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解读》《一图读懂 2023 年湛江市财政预算报告》等政策宣传信息。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 4 次在线访谈,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多形式推进民生政策解读。按时保质处理网民留言,处理上级指派留言 12 宗、本站互动交流留言 33 宗,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7.766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14

1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扩展。接下来,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财政宣传,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普及面,提高公众知晓度。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把控,在内容上更加侧重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可读性。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信息、减税降费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湛江市财政局

  2024 年 1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