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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协助开展湛江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检查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08:57 作者: 来源: 采购监管科 字体:

  一、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湛江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市财政局

  项目联系电话:(0759)3220881、3220682

  二、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

  (一)项目名称:2024年协助开展湛江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检查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26.2万元(含税)

  工作任务1:协助采购人检查服务

  工作任务2:协助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服务

  工作任务3:协助集中采购机构综合考核服务

  三、工作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广东省《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1〕8号)、《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69号)、湛江市《关于切实加强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的通知》(湛财采〔2019〕8号)、《湛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湛财采〔2021〕4号)、《湛江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政策法规以及财政部、省和湛江市关于2024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

  四、采购服务需求

  (一)各项工作任务服务概况

  协助参与下列检查、监督评价、考核工作:

  1.工作任务1

  对2024年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含“回头看”)服务工作进行采购,成交供应商将于2024年协助湛江市财政局在湛江市开展上述检查工作。

  2.工作任务2

  对2024年湛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含“回头看”)服务进行采购,成交供应商将于2024年协助湛江市财政局在湛江市开展上述监督评价工作。

  3.工作任务3

  对湛江市集中采购机构2023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综合考核服务进行采购,成交供应商将于2024年协助湛江市财政局在湛江市开展上述考核工作。

  (二)各项工作任务服务内容

  协助参与下列检查、监督评价、考核工作,并协助编制工作底稿、报告等文件:

  1.工作任务1

  成交供应商组织拥有丰富政府采购实践经验和同类检查工作经验的专家团队,协助湛江市财政局在湛江开展对10个采购单位的检查,以及对2个采购单位的“回头看”检查工作(采购单位由湛江市财政局抽取)。主要针对2023年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内控管理、采购需求管理、政策执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助力乡村振兴等情况,检查每个采购单位5个政府采购项目(含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的项目),填写检查工作底稿、编写检查总结报告(初稿)。

  成交供应商向湛江市财政局提交的工作成果资料包括《2024年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检查工作底稿(含内控管理和5个采购项目执行情况)》10份,《检查分项报告》10份,《检查总结报告》1份;《2024年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回头看”检查工作底稿(含内控管理和5个采购项目执行情况)》2份,《“回头看”检查分项报告》2份、《“回头看”检查总结报告》1份。

  2.工作任务2

  成交供应商组织拥有丰富政府采购实践经验和同类评价工作经验的专家团队,协助湛江市财政局在湛江开展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按财政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协助开展对10家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以及对2家代理机构的“回头看”监督评价工作(代理机构由湛江市财政局抽取)。主要针对2023年执业情况,按财政部规定抽查每家代理机构5个项目(由湛江市财政局抽取),填写监督评价指标底稿,编写监督评价分项报告(初稿)和总结报告(初稿)。

  成交供应商向湛江市财政局提交的工作成果资料包括《2024年湛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底稿(含评价指标计分细化标准)》10份,《监督评价分项报告》10份,《监督评价总结报告》1份;《2024年湛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回头看”监督评价工作底稿(含评价指标计分细化标准)》2份,《“回头看”监督评价工作分项报告》2份,《“回头看”监督评价工作总结报告》1份。

  3.工作任务3

  成交供应商组织拥有丰富政府采购实践经验和同类考核工作经验的专家团队,协助湛江市财政局在湛江开展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工作,主要针对2023年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资金节约效果,服务质量、采购效率,采购文件资料归档,询问和质疑处理,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设计考核工作底稿和考核提交材料清单等文件,查阅湛江市财政局抽查的项目资料(5个代理项目)以及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的内控管理文件,填写考核工作底稿,前往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现场考核,编写考核报告初稿。

  成交供应商向湛江市财政局提交的工作成果资料包括《湛江市集中采购机构2023年度综合考核量化表》(含内控管理和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内容)1套,《综合考核工作情况报告》1份。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政府采购实践经验。

  (三)有类似接受财政部门委托开展同类检查、监督评价、考核项目工作经验。

  (四)派出具备初级职称或以上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70%。

  (五)报名单位与本次被检查、被监督评价、被考核单位非同一机构,以及非同一类型机构,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及其他利益关系。

  (六)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六、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预计服务期限共3个月。预计2024年2-4季度分阶段在湛江市协助开展检查、监督评价、考核工作。

  (二)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要求

  组建不少于6人的项目工作小组,其中具有丰富政府采购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不少于4名,全程参与并协助检查、监督评价、考核工作。

  (三)项目预算涵盖范围

  项目预算涵盖范围包括专家费、交通食宿等后勤费用和税费。

  (四)保密责任

  成交供应商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有关方非公开信息和材料,只能用于其委托范围并将其保密,直到这些信息和材料成为公开信息为止。

  七、竞价方式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报价金额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湛江市财政局将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有效报价、服务方案、服务人员工作经验、项目相关资料准备等内容进行综合比对,按照质优价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报名时间、方式及公告期限

  (一)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4年3月25日9:00 至 2024年3月29日18:00期间报名。

  (二)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根据资格条件、采购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的规定,提供以下文件(须经供应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工作实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及其参与同类项目经历说明)。

  2.符合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一)至(六)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参与本项目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于2024年3月29日18:00前扫描打包至湛江市财政局电子邮箱(邮箱地址:ckks_0759@126.com)。

  (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止。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文琪 曾翼

  联系电话:(0759)3220881、(0759)3220682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