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湛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抓经济、抓民生、抓作风、抓环境主攻方向,围绕建设产业湛江、生态湛江、平安湛江、鲜美湛江、文明湛江、幸福湛江工作目标,扎实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财政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政领财,牢牢把握财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
树牢财政政治机关意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加强党对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印发《湛江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局主要领导带头组建宣讲队开展宣传宣讲,全局迅速掀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热潮。2024年,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3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通过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竞赛、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专项调研、宪法宣誓等多种形式,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质和内在要求,持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凝聚党员领导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共识。三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曜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衔接、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工作格局。坚持将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印发年度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推进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各项法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湛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对标我市2024 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积极谋划湛江财政法治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有力推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一是完善财政职能体系建设。印发《湛江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完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印发《湛江市财政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及其他领域改革任务要点》,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主线,健全预算制度、税收制度、财政体制、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大力推进财政改革。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动态管理和调整权责清单,我局现有权责清单事项25项。同时,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明确办事流程和依据、压减办事时限,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今年已办结审批事项共25宗。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要求,按照《湛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备案程序。2024年印发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为《湛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废止部分制度文件(第三批)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排查,相应废止9份制度文件。目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份。
三是依法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印发《湛江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关于湛江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分工的通知》,提升法律服务保障行政决策能力。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审议合同、规范性文件等共85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85份,法规部门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0份。认真落实《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2024年我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牵头开展湛江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同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财政执法人员管理,我局现有执法人员30人,通过落实执法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60课时的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等,提升财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流程,应用“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开展办案,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4年,我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宗、行政许可案件1宗、行政检查案件28宗、行政确认案件4宗 、行政裁决案件19宗。上述办结案件均没有被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五是强化行政权力的自我约束。局领导参加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零距离”体验司法办案,实时学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14项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完善风险防控“三张清单”,排查廉政风险点90个,制定防范措施179条,不断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机制。印发《湛江市2024年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组织签订廉政责任书27份、廉政承诺书136份,压实工作责任。抓好重点时段廉政教育,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送廉洁过节短信640多人次,坚决杜绝腐败。
六是提升政务公开运行透明度。高质量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024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2份,其中主办件2份、会办件50份;政协提案28份,其中主办件1份、会办件27份。按时按质回应社会关切,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87起,处理网站留言83条,依申请公开业务24起。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及时更新发布本级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减税降费信息,让市场主体更好享受政策红利,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造有利条件。2024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南方号等途径公布财政信息达 893条。
(三)坚持法治引领,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推动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一是抢抓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这一重大机遇,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工作。2024年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4.96亿元,同比增长6%,超额完成预期增长3%的目标,增速排名全省第6位,总量粤东西北排名第1位。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2024年成功争取新增债券额度163亿元、增发国债资金11.94亿元、超长期国债资金18.82亿元,有力支持“两重”“两新”、产业园区、功能区、典型镇(特色镇)和环境整治等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2024年,争取上级下达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368.88亿元,其中下达财力性补助130.05亿元、省级临时救助资金22.3亿元,有力加强民生等经济社会领域财力保障。成功争取海洋牧场项目“补改投”省级资金2亿元。成功争取省财政厅给予湛江临港经济区专项补助政策。多次赴财政部、省财政厅沟通对接,推动湛江港纳入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实施范围,湛江港同时享有离境港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红利,对湛江市充分发挥连接西部陆海新通道、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具有重大意义。在2022—2024年省给予湛江海铁联运集装箱运费补贴6000万元的基础上,成功争取省2025—2027年延续执行湛江海铁联运支持政策。成功争取省政府批复同意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广东段项目采用政府还贷模式实施。
二是紧紧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全力支持重大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在财力紧张情况下,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2024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0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实现100%支出,推动重大部署落地见效。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1.16亿元支持湛江湾实验室、深远海养殖网箱公共试验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支持湛江海洋、现代农业、绿色化工三个产业创新中心及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支持制造业当家。安排65个产业园区、功能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68.74亿元,其中支持打造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债券资金12.23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2024年全市农林水支出50.95亿元,同比增长19.8%;分配县(市、区)新增债券资金145.69亿元,同比增长7.2%。全年召开市“百千万工程”资金要素保障专班工作会议9次,举办“百千万工程”业务培训10次,到县(市、区)开展现场调研指导10多次,提升专班成员单位及县(市、区)财政部门的业务水平,凝聚“百千万工程”资金要素保障工作合力。支持绿美湛江生态建设。统筹7.82亿元支持绿美湛江生态建设;争取中央下达2024年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1.4亿元;统筹45.68亿元支持我市生态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2024年,全市民生类支出427.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2%;投入32.26亿元支持办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
三是用足用好改革创新这一关键一招,向改革要动力向管理要效能,全力提升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各项工作,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健全,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数字财政”建设应用深度赋能。市财政局获评全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单位;荣获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颁发的政府采购优秀组织奖。财政总决算工作获全省一等奖,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获全省二等奖。
四是坚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这一原则底线,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挑战。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市对各县(市、区)预算安排的前置审核力度,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动态监测县(市、区)“三保”执行、库款保障等情况。2024年,全市“三保”支出358.4亿元,“三保”保障总体平稳有序。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2024年争取上级再融资债券额度28.4亿元,有效缓解我市偿债压力。全市政府债务风险始终保持总体安全可控,隐性债务继续保持“零增长”。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围绕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监督检查等2类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四)坚持学法普法,努力营造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
始终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工作,坚持分层分类、突出学法普法重点,增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履职能力,加大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惠及社会公众的广度和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是健全学法普法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作用,落实落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发挥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作用,引导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学法普法常态化、制度化。突出财政普法重点,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财政专业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制度。
二是加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印发《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通过领导上台讲、骨干带头练、专家进来教、干部出去学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2024年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行政复议法、会计法等专题培训44场次,领导上台授课8场次。按照“应学尽学”“应考尽考”原则,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我局145名人员开展2024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考试320多人次、组织“2024年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考试170人次。
三是丰富创新学法普法形式。利用国家宪法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以及新法颁布等重要时点大力开展普法活动,提升学法普法效果。5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学习宣传、12月宪法宣传周组织向宪法宣誓仪式、新会计法实施后组织财政干部集中学习。利用大堂LED屏、宣传栏打造财政法治宣传长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财政专业法,让法律随处可学、随时可用。
四是合力联动开展公益普法。整合优秀普法资源,联合兄弟单位开展普法,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合力推进公益普法更亲民、更入心。先后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坡头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工作队、南三二中、中山中心小学、沈塘中学到赤坎区、坡头区、麻章区、吴川市、廉江市、雷州市等地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用法治讲述财政改革发展的成效,用法治引导社会公众做社会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2024年,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次被南方日报、湛江日报宣传报道。
虽然我局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新形势下财政法治政府建设适应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领域出台了新会计法等一系列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干部存在新旧规定衔接不适应、不熟悉、不准确问题。需要进一步学深悟透,全面掌握运用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方式方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新形势下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创新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当前财政普法形式主要以培训、讲座等传统方式为主,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不够。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也在改变,普法方式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5年度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5年,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财政应有贡献。
(一)突出政治建设,树牢法治思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二)抓好学习培训,培养法治人才。加强法律人才的分类储备、培养。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实施合理的激励机制,引导鼓励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更好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财政工作成效。
(三)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梳理完善相关执法工作要点与立案办案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完善实施裁量权标准和减免责清单,结合执法实践与监管需求,细化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认定,促进行政执法裁量尺度的稳定与统一。
(四)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向优秀普法单位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