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商务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扶持外贸进出口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商务函〔2017〕448号)的要求,经组织企业申报,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现将2017年度扶持外贸进出口专项资金拟安排支持项目(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0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 钱 湛 3620136
市财政局 庞 莹 3220793
湛江市商务局 湛江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2017年度扶持外贸进出口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