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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 15: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将对2014年度的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2014年度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我检查和评分,按时将自查书面报告和评分表送交我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并做好现场抽查前的准备工作。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湛江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7日

  2014年度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检查工作方案

  为方便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市财政局制订了《2014年度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检查目标责任人: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二、检查内容: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书》的情况,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等情况。

  三、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形式,市财政局负责统一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内容,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行政单位由市财政局组织检查打分,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组织检查打分,市财政局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抽查。

  四、开展检查工作时间:2015年4至5月期间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年度检查自查工作。各单位的自查结果、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检查结果在5月31日之前报市财政局。

  五、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检查的工作步骤

  (一)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行政事业单位成立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除此之外,各主管部门的领导小组还负有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检查的责任。市财政局抽调人员组织成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检查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及分工。

  (二)开展自我检查工作

  各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书》的规定,依据所承担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能,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检查内容及计分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和打分,填报《2014年度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评分表》,写出自查报告,行政单位报市财政局,事业单位一式两份,分别报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

  (三)开展抽查工作

  各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市财

  政局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均采取看、听、查、评的办法进行。看:即检查小组在抽查前先查看被查单位的自评结果,包括自查报告、自查检查评分表。听:即检查小组听取被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即现场查看被查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工作记录,现场查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评:考评小组依据检查标准对被查单位进行打分。

  各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抽查在今年5月底之前进行,检查结果连同本单位的自查结果在5月31日之前报市财政局,作为评价主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标准之一。

  市财政局对市直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抽查在今年6-11月间进行。在查看各单位的自查结果基础上,选取部分单位到现场检查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具体抽查名单另文通知。

  (四)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检查后的工作

  1.召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检查小组会议,研究分析检查情况,提出需要表扬和追究的单位及人员,写出检查情况报告,一并报市政府审定。

  2.实施奖励和责任追究,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印发年度检查情况通报。市财政局对考评结果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单位予以表彰,并在下年度部门资产预算的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对考评结果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不予安排部门新增资产预算。

  六、检查的内容和评分标准

  对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优秀为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为80分以上(含80分),一般为60分以上(含60分),较差为59分以下。

  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检查内容共分四大部分:基础工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础工作

  “基础工作”检查分值为30分,设有六个项目。

  1.按时报送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自查资料。

  主管部门本项目检查分值为2分。迟报本单位的自查资料扣1分,下属事业单位迟报自查资料,每个单位扣0.5分,扣完为止。不报本单位的自查资料扣2分。

  事业单位本项目检查分值为2分。本单位迟报扣1分,不报扣2分。

  检查方式:查看相关资料。

  2.“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或台账,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本项目检查分值为11分,要求: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或台账需有专门的账本,总账要与明细账或台账相符,账目要与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信息卡片相符,要与资产实物相符。没有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扣1分,没有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或台账扣1分,账账不符扣3分,账卡不符扣3分,账实不符扣3分。本项分值扣完不得分。检查方式:现场查看相关账目及固定资产登记资料。

  3.“清查盘点”。本项目检查分值为8分,要求:单位每年

  必须要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清查盘点1次及以上得3分,清查盘点表没有列明金额扣2分,没有列明数量扣2分,没有清查盘点工作报告扣1分,没有开展清查盘点工作不得分。检查方式:查看清查盘点的相关工作记录。

  4.“产权明晰、权证齐全”。 本项目检查分值为2分,要求:单位须在新建房屋、建筑物交付使用后半年内办理权证,房屋建筑物拆除及时办理权证注销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权证不齐扣1分;现有资产权证不齐扣1分。检查方式:查看产权、权证资料。

  5.“执行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本项目检查分值为2分,要求:单位每年定期按要求向市财政局报送固定资产统计报告及相关的报表,没按规定时间报送扣2分,不报送年度固定资产统计报告及报表的不得分。检查方式:查看年度固定资产统计报告、固定资产统计报表,并结合市财政局登记情况资料。

  6、“产权登记”。

  主管部门本项目检查分值为5分,要求:督促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产权登记工作,及时审核下属事业单位提交的产权登记表及相关资料。

  事业单位本项目检查分值为5分,要求:单位未能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的,扣1分;单位在填报产权登记表的内容或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资料不完整(如包括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扣2分;自财政部门发出产权登记证后,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应根据产权登记的情况及时更新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3个月内不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账务处理的,扣2分。

  检查方式:查看产权登记资料,查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二)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检查分值为10分,设有三个项目。

  1.“组织健全”。本项目检查分值为3分,要求:成立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没有成立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及检查小组扣2分,没有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日常工作扣1分。检查方式:查看机构成立的相关文件等。

  2.“制度健全”。本项目检查分值为4分,要求:单位内部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包括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制度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三类文件每印发一类得1分。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等文件收集齐全、管理规范得1分。检查方式: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3.“开展日常工作”。本项目检查分值为3分,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每年年初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年终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领导重视,定期关心过问资产工作情况。每年有工作计划得1.5分,有工作总结得1.5分。检查方式: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三)制度执行情况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分值为45分,设有三个项目。

  1.“资产配置”。本项目检查分值为15分。要求:资产购置预算纳入部门年度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没有资产购置预算或计划扣3分;资产调剂没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查出一次扣3分,本项分值6分,扣完为止;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查出一次扣2分,本项分值6分,扣完为止。检查方式:查看部门年度预算,查看资产购买申报审批文件及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等文件资料。

  2.“资产使用”。本项目检查分值为15分。要求:对外投资、出租、长期出借和担保执行报批制度;资产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年度对外投资、出租、长期出借和担保未按规定执行报批的,每次扣3分,自行签约的每次扣3分;出租铺面到期超过1个月不办理公开招租手续的,每次扣2分;因单位原因导致公开招租不成功的,每次扣2分。本项分值9分,扣完为止。资产收益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的,一次扣3分,对外出租办公用房或临街铺面的租金收入未按年度上缴财政的扣3分。本项分值6分,扣完为止。检查方式:查看相关工作的申报审批文件资料,资产收益上缴工作资料。

  3.“资产处置”。本项目检查分值为15分。要求:资产处置按规定执行,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捐赠、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执行规定得分。资产处置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扣3分,本项分值9分,扣完为止;资产收益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扣3分。本项分值6分,扣完为止。检查方式:查看相关工作的申报审批文件资料,资产收益上缴工作资料。

  (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检查分值为15分,设有三个项目。

  1.“基础数据录入”,本项目检查分值为6分。要求: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基础数据、信息系统资产卡片信息准确完整;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检查方式:查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后台记录,现场查看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2.“入库登记”,本项目检查分值为3分。要求:资产系统记账工作要与会计记账工作同步进行,资产管理状态发生变更时,须在规定时间内变更资产信息。新增资产在会计账录入后两个月内需完成资产系统的入库登记工作,会计账的入账日期和资产卡片的建立日期相差超过两个月的,每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检查方式:查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后台记录,现场查看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3.“处置管理”。

  主管部门本项目检查分值为6分。要求:

  1.资产处置纸质申请与系统申请同步,资产处置后及时在系统上销账。不需经财政部门审批的处置资产,会计账与资产系统的销账日期相差超过两个月的,每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需经财政部门审批的处置资产,财政审批日期与资产系统的销账日期相差超过两个月的,每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及时审核下属单位上报的资产处置单。不需经财政部门审批的下属单位处置申请单,主管部门审批日期与单位申请日期相差超1个月的,每一次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需经财政部门审批的处置申请单,主管部门审批必须在一个月内将相关材料报财政部门审批,超过1个月的,每一次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检查方式:查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后台记录,现场查看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附件:12号附件1

附件:12号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