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财资〔2012〕3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财务监督,规范市直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做好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工作,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湛江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国资监管[2006]440号)的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2年度市直单位财务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市场形势,切实组织做好2012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分析和预测国际国内市场形势,提高前瞻性和预见力,科学预测和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强化预算管控;认真总结以前年度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结合上年度财务预算意见,进一步加强预算工作组织领导,规范预算编制方法与流程,落实预算管理责任;积极推动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的结合,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的跟踪评价与奖惩约束,努力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强化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努力拓展盈利空间。各有关单位在2012年要大力开展增收节支、降本增效工作;推进实施精细化管理,细化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定额标准与预算控制目标,落实成本费用预算控制目标与责任,加大成本费用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与考核奖惩力度;积极推行集中采购、定额管理和重要资源集中管理等管理方法,保障各项成本费用预算控制目标的有效执行。
三、切实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金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资金预算安排,科学预测年度资金收支与余缺,统筹规划事业发展与生产经营的资金供求,坚持收支平衡、量入为出,不留缺口,稳健理财。优化融资结构,创新融资方式,增强资金保障能力,资产负债率偏高、存在较大偿债压力的单位,应当适当压缩金融债务预算规模。充分考虑资金承受能力,合理安排资本性支出规模与结构,严格控制资金来源未落实、投资前景不确定、不符合主业方向的投资预算,严格控制短贷长投。
四、规范财务预算编制与审核,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企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结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制定了201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财务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3)。单位在做好内部预算编制管理的基础上,应当按照市财政局统一的工作要求,组织做好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布置和编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套报表为单位向市财政报送2012年度财务预算的统一报告格式,由财务预算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两部分组成,填报范围为市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按照统一的报表格式、科目及指标口径规范填报,涉及会计科目及相关财务指标应与《企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衔接一致;涉及人员、工资、主要业务、固定资产投资等管理指标,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落实填报任务,做好指标口径衔接与核对,避免因管理口径差异影响预算编制质量。反映在本套报表的主要指标应同单位内部预算衔接一致,不得人为调整。
(三)本套报表包含了“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和“主要业务经营预算表”。表中“主要业务”由单位依据所经营的业务范围合理界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四)认真编制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在总结分析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与执行差异原因的基础上,对本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方法、预算编制基础、主要业务预算安排、预计重大生产经营事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以及预算执行中需进行调整的情形等内容进行分析说明。
(五)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审核工作。单位应当结合内部预算编制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对内部机构财务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审核工作,以确保预算编制工作质量和按时报送预算报告。预算审核重点应当包括上年财务管理问题整改情况,2012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基础、编制范围、编制口径、预算指标合理性、表间指标是否衔接、与单位内部预算相关指标是否衔接等内容。
五、严格报送要求,按时上报财务预算。各单位在组织做好财务预算编制、审核、汇总和履行相应的内部核准程序工作基础上,应于2012年2月10日之前将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送市财政局。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正式文件报送单位财务预算,包括财务预算报表和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二)单位财务预算相关纸质附件,主要有:内部核准财务预算的决议等。
六、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认真做好财务预算调整工作。
各单位应建立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定期分析制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与效果,分析实际业务与预算指标之间的差异及原因,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年度财务预算的,应当于2012年8月31日前将《2012年度财务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报送市财政局备案,并上报正式文件对预算调整的原因和影响、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等内容予以说明。
市财政局依据财务预算编制管理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重点,对单位编制上报的2012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单位。对于预算目标不合理、严重脱离单位实际、与内部预算目标不衔接、重大事项预算控制不力、预算编制不规范,以及各相关预算指标不匹配等问题,将提示单位及时整改。
七、对2012年主要财务指标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省纪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粤纪发[2011]10号)和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的通知》(湛财行〔2009〕112号)的规定设定了几个支出控制数:
(一)“资产总计”不低于上年数;
(二)“所有者权益”不低于上年数;
(三)“营业总收入”不低于上年数;
(四) “净利润”不低于上年数;
(五)“办公费”要在上年支出决算数基础上降低5%;
(六)“业务招待费用”在上年支出决算数基础上削减10%。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向前,3220660;王晓立,3220657;电子邮箱:zjzcglk@126.com。附件可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的下载中心版块下载。
附件:湛财资[2012]3号附件1
附件:湛财资[2012]3号附件2
附件:湛财资[2012]3号附件3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企业 财务预算 编制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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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财政厅,各县(市、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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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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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王晓立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