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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002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5-11-20 15: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我局对要求加大民生水利工程市级配套资金的建议的答复意见如下:

  一、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视,我市市级财政也在逐年加大对我市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及配套。从2011年起,我市共安排各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市级资金70571万元,其中2011年4980万元,2012年12980万元,2013年13971万元,2014年24660万元,2015年13980万元(部分大型民生水利项目已在2014年建设完工,因此2015年年初预算较去年同期减少)。由于我市财力有限,虽然市级财政每年都尽力加大对民生水利建设方面的投资,但随着我市越来越多民生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市级配套离省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市市级财政将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盘活结余资金,不断支持市级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二、我市属欠发达地区,水利建设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我局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加大对我市水利建设投入,进一步缩小地方配套资金比例,缓解地方配套压力。

  三、我市五项民生水利建设项目几乎全部属于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具体负责实施,各县(市、区)应在地方配套资金问题上承担更多责任,积极落实中央及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政策,加大对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等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

  湛江市财政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