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工商业联合会: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欠发达地区县级工商联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省财政厅、省工商联关于印发《广东欠发达地区县级工商联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行[2015]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市工商业联合会。
湛江 市 财 政 局 湛江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