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党史研究室: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补助困难县(市、区)党史出版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省财政厅、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补助困难县(市)党史出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行[2015]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市委党史研究室。
湛江 市 财 政 局 湛江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