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3]1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财政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