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营改增政策的贯彻落实,财政部起草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7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财政局(会计科)。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纸质版不印发)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湛江市财政局会计科 符爱玲、黄大革
通讯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
联系电话:3220795、3220793
传真:3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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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