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度
局本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海域和海岛管理科、资源环境管理科(海洋预报减灾科)、渔业综合管理科(科技科)、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人事科。所属10个单位,其中列入预算编制有6个,分别是:广东省渔政总队湛江支队、广东省渔政总队东海大队、湛江市渔业电讯管理办公室、湛江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加挂广东省区域性水产技术推广(湛江)中心、湛江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湛江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加挂湛江市渔业质量监督检验站)、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研究中心(加挂广东省(湛江)区域性水产试验中心,湛江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有关地方海洋渔业规范性文件、政策和制度;拟定、修编和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海岛保护开发规划和海岸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2、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价及信息发布的责任,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和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
3、承担管辖海域、海岛管理和使用,组织海域界线、海岸线勘定和管理,负责涉海工程项目的有关工作。
4、承担海域和海岛环境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监督管理海洋渔业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5、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监督渔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6、承担渔业产业发展,负责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渔业许可和渔港、渔船、渔机、渔具渔法和渔业电信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承担远洋渔业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业”战略。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担海洋监察、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责任。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其中:局长1名、调研员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后勤服务人数4名。广东省渔政总队湛江支队行政执法专项核定编制67名(含船员编制37名),其中: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广东省渔政总队东海大队行政执法专项核定编制19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湛江市渔业电讯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6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湛江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湛江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3名。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研究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另:市纪委派驻我局纪检组编制4名,其中:组长1名,副组长1名(纪检组编制归市纪委统一管理)。
(三)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践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加快推进湛江建设海洋强市步伐。
(一)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提升海洋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抓好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破解用海瓶颈难题,为建设项目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构筑坚强蓝色屏障,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开展海岸带清理整治行动,清理非法占用海岸带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为,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和美丽海岛建设。
(三)加快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科学发挥我市丰富的海洋资源优势,推进落实我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承诺书”和实施方案建设内容。
(四)完成湛江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摸清海洋经济家底。按国家、省的部署全面完成涉海单位清查、产业调查、专题调查等调查任务。
(五)继续配合办好海博会,构建海洋经济对外开放平台。
(六)推动现代渔业向集约化、绿色化、生态化、深海化优化升级。
(七)加快现代渔港建设步伐,夯实渔业发展基础。
(八)加强海洋监察执法,为蓝色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九)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海洋与渔业政治生态,提高治海、管海和服务水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55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8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70.3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55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8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70.32万元。支出预算按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预算3174.67万元,占总支出69.6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6.4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68.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83.32万元,占总支出30.35%。
2018年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1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3.3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39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0.32万元。
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174.67万元,占总支出69.65%;项目支出1383.32万元,占总支出30.35%。项目支出主要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及管理、湛江市优势水产养殖品种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水产品抽样检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湛江港巡查监管经费、海洋监察管理经费、海岛保护和管理专项执法经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7.99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86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97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20.1万元,其他支出320.32。
四、增减变化说明
2018年基本收支预算较上年基本收支预算(2836.73万元)增加 337.94万元,增长11.91%,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征管经费列入2018年基本收支预算;二是2018年在职人员增加3人,退休人员增加6人。
2018年项目收支预算较上年项目收支预算(1158.96万元)增加224.36万元,增长19.36%。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2个市级专项项目资金投入:湛江市南三岛人工鱼礁工程、渔村通工程。
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核定市海洋与渔业局“三公”经费57.1万元,较2017年核定“三公”经费57.6万元,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0台,运行维护费46.1万元,占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80.74%;公务接待费11万元,占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9.26%,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69.85万元,比2017年预算413.11万元, 增加56.74万元,增长13.7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征管经费列入2018年基本收支预算;二是2018年在职人员增加3人,退休人员增加6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我局严格控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机关运行费的开支,从而促使机关运行费用下降。
六、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不批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七、征管经费收入说明
2018年征管经费收入306.75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专项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72.22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机关运行预算经费支出口径与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与项目支出之和一致。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市海洋渔业局7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