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湛江市旅游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湛江市旅游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湛江市旅游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7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7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7年湛江市旅游局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和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引导休闲度假,协调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协调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3.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湛江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合作与交流事务。
4.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和保护工作,拟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引导社会投资发展旅游产业、开发旅游产品,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
5.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行业标准工作,依法负责有关旅游业务的审核、审批和出入境旅游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开展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承办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和其他粤港澳台旅游合作交流事务。
7.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湛江市旅游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湛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湛江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本部门内设机构情况:本部门内设办公室、行业管理科、规划科、市场拓展科4个职能科室。下属有湛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湛江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个事业单位。
本部门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总编制数39名,其中:局机关编制数24名(行政编制19名、行政执法编制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名)、下属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湛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编制数5名、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湛江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编制数10名。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37人,退休人员17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26.24万元,比上年增加156.0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1、打造全域旅游、创建诚信旅游示范市,工作量增多;2、增加行政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增加节日补贴及住房改革性补贴支出。
三、支出预算说明
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支出预算1226.24万元,比上年增加156.0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1、打造全域旅游、创建诚信旅游示范市,工作量增多;2、增加行政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增加节日补贴及住房改革性补贴支出。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5.0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56%,主要原因是:按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旅游执法和创文检查增加、公车老旧保险及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33万元,比上年减少12.14万元,减少14.7%,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0.5万元,印刷费0元,邮电费8.3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0元,福利费0元,日常维修费0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0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2月6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分布构成情况为:局本级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2,024,151.66元,资产变动情况为:246,400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0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对比上年财政绩效考核推进乡村游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自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在公务招待、因公出国(境)、公务购车及用车等方面的开支)支出等信息公开迈出较大步伐。
2.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财政预算由一般财政收入和财政预算支出组成。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是指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各项事业经费、社会保障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而基金预算收入是指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基金收入。基金预算支出是指部门按照政策规定从基金中开支的各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5.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7年湛江市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