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湛江市各民主党派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 湛江市各民主党派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 年 湛江市各民主党派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2017 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 2017 年部门收入表
八、 2017 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7 年湛江市各民主党派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认真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
2、积极稳妥发展新成员,做好党派成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使用,推荐有代表性的党派成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到政府及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加强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协商,开展各种面向社会的科技咨询服务工作,编印党派组织的刊物、图片展等,报道民主党派活动情况和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情况,宣传统战理论,承办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市级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各民主党派机构包括:民革湛江市委、民盟湛江市委、民建湛江市委、民进湛江市委、农工湛江市委、致公湛江市委、九三湛江市委、公管科。总编制数35名。2017年财政供养人数51人。其中:在职31人,退休2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各民主党派2017年收入预算82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款828.27万元。较上年增加57.12万元,增长7%。增长原因是增加2名新入职人员和人员工资增加,工资福利和对家庭的补助支出都随之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828.27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3.0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8.58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31.2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51.1万元,增长33.88%,增加原因主要是公务员日常公用经费从原来的1万元增加到1.2万元以及按新政策增加工资和住房改革补贴等。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93.98万元,减少28.90%,减少原因是减少了去年各党派换届年的换届经费。
三、"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7年湛江市民主党派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8.78万元,比上年增加15.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15万元,比去年增加1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会有发生因公临时出境活动支出。
2、公务接待费8.5万元,比去年增加0.5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上级组织及其他兄弟单位来访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8万元,主要包括:(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5.28万元,平均每辆1.76万元。全年公车运行支出同比增加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各民主党派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65.44万元,比上年增加3.08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65.44万元,包括办公费7.7万元、印刷费1.1 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4.4万元、邮电费8.88万元、差旅费2.7万元、会议费4.6万元、培训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86万元、维修费1.2万元、工会经费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各民主党派将按实际的工作需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适时制定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5万元;图书、档案采购预算 0 万元;办公用具采购预算5万元;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预算0 万元;其他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信息技术服务0 万元、维修和保养服务0万元、商务服务0万元、其他服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02 月09 日,各民主党派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 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8.27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 0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31.22万元,包括:迎春经费17万元,中秋国庆9万元,业务费97万元,参政议政调研费52万元,活动经费22万元,林冠棠工资、津贴14.02万元,台盟支部经费3万元,台盟临聘人员工资5万元,会议室改造经费11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民主党派2017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