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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商务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17 11:00 作者: 湛江市商务局 来源: 湛江市商务局 字体:

 

2016年湛江市商务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湛江市商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2.拟订全市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牵头质量强市建设中的服务质量工作;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3.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4.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5.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6.制定并组织实施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7.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负责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9.拟订本市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市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10.负责国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市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11.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12.负责有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监管区等,下同)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市自由贸易区战略;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13.拟订全市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对外交流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规划布局;负责湛港、湛澳及对台经贸工作。

14.负责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下属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统筹协调保税、海关特殊监管区的规划、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15.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调查及其他反垄断相关工作。

1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省口岸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财务统计科、公平贸易和法规科、市场规划管理科、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贸易促进与管理科、机电与科技产业科、投资促进与对外经济合作科、外资管理科、口岸管理科、东盟事务科、人事科、口岸办事处和代管事业单位市贸促会办公室等共15个机构,无下属单位。根据湛机编[2014]15号及湛机编办[2015]52号的规定,我局机关行政编制50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名,市贸促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名,合计编制数57名。2016年末实有人数111名。其中:在职人员60名,行政离休人员5名,行政退休人员46名。


第二部分   湛江市商务局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收入决算4929.36万元,较2015年增加1428.84万元,增长40.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2.60万元,增长40.94%;其他资金收入26.76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是:1.增加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及支出。2.增加对企事业单位政策性补贴。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支出决算4990.65万元,较2015年增加1468.56万元,增长41.69%。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966.10万元,增长41.61%;其他资金支出24.55万元,增长59.62%。主要原因是:1.增加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及支出。2.增加对企事业单位政策性补贴。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商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9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42.54万元,增长235.78 %;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年中执行了水博会、中国海鲜食材采购大会、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口岸查验单位临聘人员、赴境外开展经贸(招商)等项目,推进内贸市场流通、外贸稳增长、口岸扩大开放、经贸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导致经费增加;年初财政拨款结余81.4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商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966.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6.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06.04万元,增长240.13 %;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年中执行了水博会、中国海鲜食材采购大会、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口岸查验单位临聘人员、赴境外开展经贸(招商)等项目,推进内贸市场流通、外贸稳增长、口岸扩大开放、经贸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导致经费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0.62万元,主要用于促进进口事项进口商品交易和自贸区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项目评审工作;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2194.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岸协调、招商引资、内贸流通、外贸稳增长等工作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泰国中小企业一行人费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归口管理的行踪单位离退休(款)434.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8.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社保及医疗费;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20万元,主要用于湛江边检执勤、办公、安保经费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款)32.1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测网络建设、商贸统计体系建设、应急体系建设及商贸项目评审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958.6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跨境电商项目、外贸稳增长调结构项目、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小微企业综合保险项目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77.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1229.01万元,主要用于免除没问题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查验配套服务费、2015年口岸建设等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商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0.52万元,完成预算134.53万元的10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19.94万元,完成预算110万元的109.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7万元,完成预算7.92万元的9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1万元,完成预算16.61万元的78.93%。其中: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出国(境)洽谈重大项目及对外招商15批78人次。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55万元,下降1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5.94万元,增加15.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97万元,下降8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2万元,下降29.6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公车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处置7台公务车辆,继续封存公务车辆一台,大大减少公务车运维费支出,年末,我局公务车保有量4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规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19.94万元,占85.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7万元,占5.32%;公务接待费支出13.11万元,占9.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9.94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15个、累计78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境外经贸交流会议支出21.98万元,主要用于赴香港参加第二届东盟发展论坛、粤澳名优展等经贸会议;(2)出国境经贸交流活动支出97.42万元,主要用于赴香港开展经贸活动、赴以色列印度越南开展经贸活动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47万元,2016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服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境内外商务考察团来湛考察等接待。2016年,我局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15个,来访外宾178人次,主要包括接待泰国中小企业协会一行人、农博会、水博会、海博会期间来湛外宾等;发生国内接待43次,接待人数共280人。主要包括接待中国日报一行人、省商务厅来湛调研、参加会议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5万元,比2015年增加33.75万元,增长85.66%。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公务车改革要求,增加在职人员交通补助一项支出,故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房屋总面积5006.27平方米。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度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83.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湛江市商务局2016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