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本办内设秘书科、交往联络科(加挂经济科)两个职能科室;二级参公事业单位有1个:湛江市霞山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
本办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市对台工作的政策、法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全市各县(市、区)贯彻执行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情况。
3.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提出对策建议。
4.按照省委台办、省政府台办的部署和授权,负责同台湾地方政府及其授权社会团体的联络及商谈有关事宜。
5.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负责核准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管理有关对台工作的社团组织。
6.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湛台两地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承办审批、审核省台办和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赴台交流项目和台湾地区来湛交流项目。
7.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新闻报道和涉台教育工作;审批、管理台湾记者来湛采访。
8.负责我市对台湾中、上层人士的联络工作;指导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9.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组织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和湛台人员交往中所衍生的各种事务;协调湛台两地通邮、通航、通商等“三通”的工作。
10.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台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办编制人员总数14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3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机关工勤);下属单位湛江市霞山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共有事业编制人员3名。2018年财政供养人员26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9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1.不断提升学习新境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对台工作,积极探索对台工作新路子,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对台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各项对台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对台工作新局面。
2.不断提升湛台经贸合作新水平。结合我市“三大抓手”与“五大产业发展计划”,加强湛台经贸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拓宽湛台经贸合作领域。充分发挥湛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区“国字号品牌”效应,加强湛台农业合作,把湛试验区打造成现代化农业展示区和示范区,推动湛江农业现代化。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积极组团赴台进行经贸考察活动,推介湛江投资环境,吸引一批有实力的台资企业到湛江投资兴业。
3.不断推进湛台文化教育交流,擦亮湛江对台交流新品牌。继续办好“湛台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持续开展湛台两地文化、教育、艺术、卫生、科技、体育、旅游等领域交流互访活动,充分发挥湛江对台交流资源优势,不断创新交流方法和手段,不断丰富交流领域,不断打造交流新载体,创建有湛江特色的交流品牌,推动湛江对台交流向纵深发展,促使湛台两地同胞心灵契合。
4.不断创新对台宣传新方式。充分研究和发挥互联网成为连通两岸人民的第四通的效应,充分发挥微信新媒体的影响力,下一步要做好全市对台工作宣传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扩大对台宣传力度。加强涉台研究,发挥广东海洋大学“湛江市台湾研究所”高校涉台交流机关的智囊作用,深入分析两岸形势和对台工作形势,提出可行有效的对策。
5.不断提高服务台商台胞的新标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挂钩联系台资企业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当好台企“保姆”和“保安”。不断完善台商台胞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台商台胞的投诉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好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努力把湛江打造台资企业投资发展的服务高地和创业福地,使台商投资放心、经营舒心。
二、收入预算说明
本办2018年全年收入预算44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3.22万元,与上年417.7万元相比,增加25.52万元,同比增长6%,原因是本年有新增人员,相应各项预算费用也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本办2018年支出预算443.22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417.7万元相比,增加25.52万元,同比增长6%,原因是本年有新增人员,相应各项预算费用也有所增加。
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划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45.7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5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3.02万元;按部门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0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8.45万元,专项支出76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本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24.14万元,比上年预算24.64万元减少0.5万元,同比减少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5万元,占19%,比上年预算5万元减少0.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财政局要求压减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占11%,与上年预算2.64万元相同,原因是按财政局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公务接待费17万元,占70%,与上年预算17万元相同,原因是按财政局要求严格控制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办机关运行经费按财政预算安排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8.45万元使用。其中包括办公费31.2万元,邮电费3.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办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购买台式电脑5台,金额约2万元;手提电脑2台,金额约1.2万元;打印一体机2台,金额约1万元;复印机1台,金额约0.8元;碎纸机2台,金额约0.2元;合计各项物品所需支出约5.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办共有车辆1辆,属于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本办不安排购置车辆、1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 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本办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3.22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主要包含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与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市委台办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2018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