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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17 15:00 作者: 湛江市农业局 来源: 湛江市农业局 字体:

湛江市农业局2016部门决算 

 

一、湛江市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

湛江市农业局是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

2、拟订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相关涉农政策。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4、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6、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依法负责引进的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的有关工作。

9、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10、制定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是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指导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14、是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三农”工作动态,发布农业和农村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综合协调市直和中央、省驻湛涉农单位有关工作。

15、是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16、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7、是承担我市农业和农村培训工作。

18、是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5年12月21日市委农办人员编制从市农业局独立出去,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相对独立运作,但不单设财政账户,不能独立核算,经费收支是本局的一部分,所以我局本级2016年部门决算中仍包含市委农办。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7个预算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市植保总站、市农业推广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市蓖麻蚕科学研究所、市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市种子公司

 

二、湛江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农业局2016年度总收入7517.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04.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996.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606.87万元增加1389.96万元,增长24.79 %。主要是人员工资晋升、调动及退休等变动增加,雷州半岛现代农业规划编制咨询费增加141.5万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增加100万元,以及中央、省、市临时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增加。

(2)事业收入39.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9.81万元,减少30.71万元,下降43.99%。主要原因:市蓖麻蚕科学研究所蚕桑、水果种植等收入减少

(3)其他收入668.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02.59增加65.66 万元,增长10.90 %。主要原因: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土地租金增加

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农业局2016年度总支出7517.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868.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决算数24万元减少13 万元,下降54.17%,主要原因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管理经费减少

(2)科学技术(类)支出773.01万元,主要支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机构运行的基本经费比上年决算数868.67减少95.66 万元,下降11.0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工资津贴增加;二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5.0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等,比上年决算数1025.28万元增加19.75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动而造成费用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4.7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等,比上年决算数64.60万元略增。

(5)城乡社区(类)支出483.8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52.59增加431.2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6)农林水(类)支出5340.4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市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机构运行的基本经费及农业项目管理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农业推广工作经费、扶贫开发工作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农业执法经费、经费等中央、省、市等项目资金减少,比上年决算数4182.17万元增加1158.25 万元,增长27.94%,主要原因:一人员工资晋升、调动及退休等变动增加、交通补助等增加;二是雷州半岛现代农业规划编制咨询费以及中央、省、市临时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增加。

(7)住房保障(类)支出150.9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费用等,比上年决算数127.98万元增加22.95万元,增长17.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而造成费用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1、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农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996.8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12.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063.41万元增加2449.57 万元,增长60.28 %;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级部分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不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83.8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农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99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2.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063.41万元增加2449.57 万元,增长60.28 %;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级部分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不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83.8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农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7.15万元,完成预算112.99 万元的9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 3万元的4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7.88万元,完成预算101.2万元的96.7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7.8万元,完成预算8.79万元的86.96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7.15万元比上年132.63万元减少25.48万元,下降19.2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47万元比上年4.65万元减少3.18万元,下降68.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7.88万元比上年121.93万元减少24.05万元,下降1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万元比上年6.05万元增加1.75万元,增长28.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省外事办审批同意,省农业厅组团台湾执行农业交流合作任务,我局梁孟明同志参加此次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此次因公出国(境)费1.4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47万元,占1.3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88 万元,占91.35 %;公务接待费支出7.28万元,占4.5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 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考察 1.47万元,主要用于境外业务考察差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97.88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7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7辆,主要用于日常行政公务和行政执法。

3.公务接待费支出 7.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7.8万元。发生国内接待98次,接待人数共 823人。主要包括省厅、省扶贫办、省土肥站、等上级单位工作检查督导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费用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98万元,比上年89.21万元增加了31.77万元,增长35.61%,主要是办公费、办公水电费、交通费用补助等费用支出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3.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9.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扶贫检查督导、考核等业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拥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部门没有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不含工作经费类项目)或跨年度连续安排财政资金合计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核拨给预算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湛江市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