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度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
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18 年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2018 年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18年部门收入表
九、2018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2018年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10年经省编办批准改定为正处级。现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园艺科、综合管理科、资源保护科、营销发展科5个科室(正处级),下设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中心、湛江市玛珥湖医疗保健中心和湛江市三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三个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对湖光岩的湖水、空气和地质资源进行保护;对湖光岩风景区进行开发和建设,为医疗保健,旅游提供服务,并开展各类科普教育活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本部行政编制2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下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337人。目前在职职工291人,离退休人员242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1、解决湖光岩回收土地范围内苗木和地上附着物补偿问题。2、解决三岭山森林公园权属地被侵占问题。3、抓紧完成三岭山森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4、抓好湖光岩风景区创5A,森林公园创4A申报工作。5、推进雷琼世界地质公园扩园申报评估整改工作。6、举办第二届火山地质公园论坛。7、推进三岭山至湖光岩绿道项目建设。8、努力推动大型游乐项目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92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9.26万元,基金预算拨款2412.67万元。较2017年收入预算7938.59万元减少16.66万元,减幅0.2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补助较以前年度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92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9.26万元,基金预算拨款2412.67万元。较2017年支出预算7938.59万元减少16.66万元,减幅0.2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开支预算有所减少。
2018年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划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05.2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24.45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5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6096.47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7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8.78万元,其他支出264.12万元;按照部门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预算5509.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10.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8.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412.67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二)全年公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
2018年公车运行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有所增加,增加比例为17%,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老旧,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
2018年公务接待预算与2017年公务接待预算同比下降154%,主要原因以下:
1、2016年通过了世界地质公园中期再评估,下次接待评估是4年后。
2、2016年通过了全国服务标准化景区检查后,预计下次检查是在2年后。
3、景区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190.47万元,包括办公费 118万元、印刷费180万元、邮电费105.87万元、差旅费30万元、会议费10万元、日常维修费765.03万元、专用材料1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30.44万元、电费1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租赁费23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60万元、劳务费15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0.53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402.58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33.58万元;专用设备采预算36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用车21辆。单位价值1111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6台(套),单位价值2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
12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2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5、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8、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9、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2018年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连着“三公”经费支出表单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