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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2-14 10:00 作者: 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来源: 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字体:

 

2017年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第一部  2017年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7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7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  2017年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  心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制订我市回收、收购、置换、征用、储备和供给土地的详细规划和计划,并按规划分步组织实施;

2.负责征用土地,收回闲置、未开发利用的国有土地,回收违法用地和其他需要储备的国有土地;

3.负责对征用和收回的土地进行统一储备管理,合理调配土地资源;

4.负责供地前的土地开发、整理等各项具体工作,规范二级土地市场;

5.负责筹集资金统一支付征地费和回收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补偿费;

6.负责市辖区内征地拆迁的事务性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本中心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2.本中心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中心成立于2002年底,属依公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资金科、储备科、经营科)。

201612月31日止,共有财政供养人员28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2人、工勤人员3人及政府雇员6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60.92万元,比上年增加64.65万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住房改革补贴及公用经费标准从每人1万元提升至1.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60.92万元,比上年增加64.65万元,10.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住房改革补贴及公用经费标准从每人1万元提升至1.2万元。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7.16万元,占总支出32.86%;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9.97万元,占总支出6.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37万元,占总支出10.34%;项目支出335.42万元,占总支出50.75%。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7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97万元,比上年增加6.39万元,增长19.0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从每人1万元提升至1.2万元。其中:办公费10.54万元,手续费0.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8.5万元,差旅费2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会议费0.24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54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0万元;图书、档案采购预算0万元;办公用具采购预算0万元;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预算0万元;其他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信息技术服务0万元、维修和保养服务0万元、商务服务0万元其他服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2017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7年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7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7年部门支出表

 

附件:2017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