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文联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文联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文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文联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文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文联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文学艺术界的专业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与纽带。其机关主要任务是:
1.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奉献力量。2.指导各文艺家协会开展业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理论研究、学术讨论、文艺评奖、书刊出版、影视制作、人才培训、展览、演出、表彰、纪念活动,推动出作品、出人才。
3.加强各协会对文艺家的联络、服务,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反映他们的情况和要求,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家的权益,使文联和各协会成为各方面文艺家之家。
4.加强同全国文联、省文联、文艺家协会和其他行业文联的业务交流与协作,加强同台港澳及海外文艺界人士和文学艺术团体的联系,增进友谊,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5.领导和管理《湛江文学》和下属单位。
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湛江市文联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会本级和下属1个预算单位《湛江文学》编辑部。
第二部分 湛江市文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文联2016年度总收入508.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8.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9.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7.06万元,增长11 %。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二是经费补助费增加,三是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经费增加及新办公室租赁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本级没有经费向下属《湛江文学》编辑部补助。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39.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76万元,下降26 %。主要原因:一是市委宣传减少了各项文艺活动补助经费,二是今年没有其他单位赞助各项文艺活动款。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文联2016年度总支出511.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1.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79.92万元,主要用于各协会经费、各种书画展经费、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经费、文艺家采风活动经费、新办公室租赁费及人员工资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10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新办公室租赁费及人员工资增加。
2.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2.33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湛江文学》编辑部人员工资支出及《湛江文学》出版发行,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68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湛江文学》编辑部人员工资增加及补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8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19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增加及补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1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医疗费减少。
6.住房保障(类)支出9.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61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2.91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经费及新办公室租赁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8.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2.06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经费及新办公室租赁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236.02万元,主要用于各协会经费、各种书画展经费、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经费、文艺家采风活动经费、新办公室租赁及人员工资费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2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文化活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97.12万元,主要用于《湛江文学》编辑部人员工资支出及《湛江文学》出版发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34.17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及宣传文艺活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87.8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9.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文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5.14万元的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预算2.64万元的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2.5万元的10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13万元,下降51%。其中:本会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4万元,下降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9万元,下降47%。本会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车改后减少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万元,占49%;公务接待费支出2.56万元,占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会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40万元,2016年会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办事出差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会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6次,接待人数共236人。主要包括全国及全省文化人士。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2万元,比上年增加0.36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搬迁新办公室后水电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没有其他用车不存在用途;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没有绩效项目,不需要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本部门没有重点项目绩效,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本部门没有重点项目绩效,不存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部门没有重点项目绩效,不存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部门没有重点项目绩效,不存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文联2016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2016年湛江市文联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