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度湛江市粮食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18 年湛江市粮食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2018 年湛江市粮食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18年部门收入表
九、2018年部门支出表
2018年湛江市粮食局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粮食局是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成立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市政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储备、行业指导的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军粮供应管理办公室(统计财务科)、调控储运科、监督检查科、老干科五个职能科室。下设五个直属分局(均列入部门决算范围):赤坎分局、霞山分局、麻章分局、坡头分局、东海分局;两个直属事业单位:广东省湛江北站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湛江市粮食储备中心库。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粮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粮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按照“米袋子”政府负责制的目标,坚持“逐级平衡、分级管理”的原则,编制和组织实施粮食购销、储备年度计划;落实好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油任务,确保储备粮油安全;做好军供粮油供应工作,保障军队粮油供应;会同有关部门为政府筹措和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各项补贴资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含5个直属分局总编制共计62人,实有在职人数58人(其中:离岗退养人员3人,全额雇佣制后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共3人,退休人员17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职能内工作以及省粮食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重点落实储备粮收储管理和驻军部门军供粮油管理工作,稳定辖区内粮油市场价格波动,筹措和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和粮油各项补贴资金,确保辖区内粮食安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2022.2万元,比上年增加9098.5万元,增长311.2%,增长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了9003.78万元(含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贴8897万元,市级储备粮油仓库维修补助230万元及其他粮油专项经费)及人员工资及其他补贴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2022.2万元,比上年增加9098.5万元,增长311.2%。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79.2万元,占20.62%,比上年增加9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542.78万元,占79.38%,比上年增加了9003.78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479.2万元,占20.6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5.4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2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5.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3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53万元(比上年增长4.61万元);项目支出9543万元,占79.38%,比上年增加了9003.78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6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占27.26%,跟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07万元,占27.74%,比上年减少了0.9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占45%,跟上年持平,根据公车改革方案,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138.53万元,包括办公费11.30万元,印刷费1.18万元,咨询费0.6万元,手续费1.45万元,水费2.45万元,电费4.35万元,邮电费16.04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15.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维修(护)费1.55万元,会议费3.50万元,培训费4.35万元,公务接待费4.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1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4.2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4.2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月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具体情况说明:车改后,我局实施公车统筹管理,将派出机构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集中管理的一般公务用车共3台,车辆权属霞山分局、麻章分局和坡头分局,公车费用预算6.6万元。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 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97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230万元。其中8897万元是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贴,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地方储备粮油任务19.9万吨,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保障我市粮食安全。230万元是市级储备粮油仓库维修资金,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利用财政安排资金,存储企业自筹配套部分资金,完善市级储备粮仓储设施维修,做到科学管粮、安全储粮、减少储存损耗。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湛江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及各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