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粮食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粮食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粮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粮食局是主管全市粮食流通、储备、行业指导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粮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粮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按照“米袋子”政府负责制的目标,坚持“逐级平衡、分级管理”的原则,编制和组织实施粮食购销、储备年度计划;落实好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油任务,确保储备粮油安全;做好军供粮油供应工作,保障军队粮油供应;会同有关部门为政府筹措和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各项补贴资金。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六个,包括湛江市粮食局本级和下属五个预算单位,下属五个预算单位为湛江市粮食局赤坎分局、湛江市粮食局霞山分局、湛江市粮食局麻章分局、湛江市粮食局坡头分局、湛江市粮食局东海分局。
2016年末,我局含5个直属分局总编制共计62人,实有在职人数63人(含离岗退养人员5人),离休人员共8人,退休人员169人。
第二部分 湛江市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粮食局2016年度总收入2697.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7.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91.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57.71万元,增长26.1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2.其他收入6.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69万元,增长1673.53%。主要原因: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粮食局2016年度总支出2697.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97.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1.13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2.35万元,增长15.83%,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增加以及增发住房改革补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25万元,下降32.49%,主要原因是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类)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8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等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类)支出13.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市政亮化工程,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6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单位积极投入楼宇亮化建设。
5.农林水(类)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考评工作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万元,主要是原因是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量和经费开支加大。
6. 住房保障(类)支出95.4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10万元,增长26.69%,主要原因是受公务员工资改革因素影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增加。
7.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268.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粮食风险基金、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7.27元,增长36.22%,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一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以及增发住房改革补贴;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粮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9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1.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38.87万元,增长37.8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幅度较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粮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9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1.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38.87万元,增长37.8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幅度较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261.13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津贴、补助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6.1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4.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基本医疗保险、离休医疗险、大病救助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7.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10.02万元,主要用于享受按月发放离退休计生奖;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0.81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等行政运行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13.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市政亮化工程;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20.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考评工作经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95.41万,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1268.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费、机关行政运行费、粮食风险基金、粮食专项业务活动、其他粮油事务支出等。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粮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6.76万元的35.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7.92万元的5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4.84万元的26.4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幅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2万元,下降68.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65万元,下降7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30.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局由原来的10台车减至3台,再加上车改后公务用车管理到位,使用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标准控制较好。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2万元,占78.67%;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占21.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72万元,2016年湛江市粮食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湛江市粮食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13次,接待人数共195 人。主要包括省局开展全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督导与粮食工作调研等接待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9.24万元,增长10.14%。主要原因是:受2016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增加因素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计算机、打印机及复印机等)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88万元(市级储备粮视频监控系统专项采购79.6万元,印刷服务采购0.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湛江市粮食2016年部门决算无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湛江市粮食局公开8张2016年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格详情见湛江市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
附件:湛江市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