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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17 10:00 作者: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字体:

 

2016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国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复议和协助做好行政诉讼工作。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四)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五)负责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

(六)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土地确权、城乡地籍管理、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

(七)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承担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

(九)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市场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下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主管方的工作。

(十二)委托管理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湛江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7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5个分局、11个国土所及2个事业单位。局本部设10个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为:机关行政编制39名,后勤服务人数6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5名。另有派出机构5个分局、11个国土所,人员编制分局事业编制39名、后勤服务人数6名;国土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55名(含后勤服务人数6名);局机关及下属分局离退休人员65人;1个纳入决算的事业单位湛江市国土资源档案信息管理中心人员编制8名、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含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总收入4907.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07.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6.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74.22万元,下降14.3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用上年结余数列支部分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81.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24.2万元,下降64.78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而相应减少支出。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含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总支出5203.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203.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0.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1.98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改革津补贴增加。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0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湛江市辖区一村一镇一地图项目首期工程款100万元、“金土工程”项目经费368.03万元、“数字湛江”数据更新与维护项目第一、二期款149万元、湛江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项目第一、二期款151万元、2014年1-9月卫星遥感图斑监测违法用地核查测量经费154.7万元、土地评估费171.22万元、罚没收入经费140.8万元、卫星遥感执法经费50万元、2008年1月至2016年1月补发历史遗留套改工资135.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688.2万元,下降64.29%,主要原因是项目比上年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含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6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490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6.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8.73万元,增长6.82 %;主要是根据国土部门2016年承担的职能任务增加相应增加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1.0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69.09万元,增长1222.4 %;主要原因是年初有些跨年项目财政不下达预算。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含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0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0.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02.83万元,增长15.6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81.09万元,增长1233.12%;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增加;二是年初有些跨年项目财政不下达预算。

分功能科目看,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42.71万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行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7.61万元,下降1.59%,主要为项目减少相应减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89 万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比2015 年决算数增加166.33万元,增长45.75%,主要为退休人员增加以及退休费标准提高和住房改革补贴发放,相应增加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7万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53万元,下降5.24%,主要为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减少相应减少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493.0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城乡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比比2015 年决算数减少2688.2万元,下降64.29%,主要为项目减少相应减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92.21万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住房改革补贴的支出,比2015 年决算数增加16.55万元,增长9.42%。主要是人员补贴标准提高相应增加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499.7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2015 年决算数减少623.39万元,下降55.5%。这主要是由于我局各预算科室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结余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制度、政策性因素及资金运行环节等原因形成减少结转和结余。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含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6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预算55.42万元的9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16万元,完成预算39.92万元的11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预算15.5万元的40.2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3.7万元,下降3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36万元,下降4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6万元,增长36.2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接待任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16万元,占88.31%;公务接待费支出6.24万元,占11.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7.16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6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主要用于一般机关收发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巡查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发生国内接待29次,接待人数共229人。主要包括各项督导检查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万元,比上年增加11.85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人员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8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2辆 (下半年公务用车改处置拍卖及报废车辆封存24台,在2016年下半年及2017年拍卖报废处置完,将处置款上缴财政后再销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我局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无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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