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财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财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对策;组织拟订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 拟定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
3. 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制定全市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的管理。
4. 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和产业政策;承担工交、商贸等企业财务制度制定和管理工作。
5. 负责市级非税收入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拟订彩票管理制度,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贷款业务、财政票据、财政预算内行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6. 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涉外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务制度。
7.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8. 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对本市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9. 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依法指导和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依法监管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湛江境内的有关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10. 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1. 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监管范围内涉及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
12. 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13.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市属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
14. 按照市委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5. 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和财务总监;负责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16. 通过统计、稽查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并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17.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8. 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19.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湛江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9个,具体包括:局机关、 2个直属行政机构(直属分局、国库支付办),4个参公管理机构(契税中心、农财办、工程审核中心、预算外中心)和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湛江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财政局2016年度总收入6802.8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20.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82.5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5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618.49万元减少1967.59万元,下降25.83%。主要原因:(1)2016年公车改革、人员变动等导致基本支出下降;(2)归并同类项目,提高项目经费利用率,因此导致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2.其他收入31.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72万元增加7.92万元,增长33.39%。主要原因:2016年收到代征个人所得税手续费276197.78元、市直工委工作经费9254元;收到省科研所奖金5000元,收到利息收入25920.23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财政局2016年度总支出 5433.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33.4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56.37万元,主要用于金财工程信息建设费、工程预结算审核专项经费、全市绩效工作经费、普法专项经费等,比上年决算数5984.32万元减少1327.95万元,下降22.19%,主要原因是2016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人员变动等导致基本支出下降;归并同类项目,提高项目经费利用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2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415.33万元增加91.88万元,增长22.12%,主要原因是2016年比2015年退休人员增加10人,因此退休费有所增加。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6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补充医疗,比上年决算数52.06万元增加1.63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2016年与2015年符合条件的人数差不多,因此两年的数额变动不大。
4. 城乡社区支出0.7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支该笔资金。
5.农林水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22万元减少3.2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需安排资金。
6.金融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0万元减少20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需安排资金。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9.58万元减少49.58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需安排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215.4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比上年决算数186.43万元增加29.03万元,增加15.57%,主要原因是2016年符合办理购房补贴条件人数增加。
9.其他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0万元减少40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受台风影响,维修费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6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36.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716.12万元增加920.78万元,增长19.5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部分项目为不下达指标,因此不在年初批复数中体现,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为不下达指标,因此年初预算数不含该笔数。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3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2.7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716.12万元增加716.61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年初为不下达指标,因此年初预算数不含该笔数,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为不下达指标,因此年初预算数不含该笔数。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4654.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日常经费、金财工程信息建设费、工程预结算审核专项经费、全市绩效工作经费、普法专项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81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07.2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开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53.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0.77万元,主要用于农综办开展工作业务经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15.4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助。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财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92万元,完成预算22.92万元的191.6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21万元,超预算完成(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45万元,超预算完成(年初预算7.9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6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101.73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中工作需要,经报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费用增加;2016年随着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次数增多,公务用车随着时间增加每年耗损随之增加,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数大于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与预算数几乎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厉行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22.52万元减少78.6万元,下降64.1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8.05万元,增长372.69%;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5.98万元,下降8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8万元,下降4.2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需要,经报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车辆配备有关工作,实行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保有量仅有5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0.21 万元,占23.2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5万元,占42.01 %;公务接待费支出15.26万元,占34.7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21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8个单位出国团组5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应市总工会、市卫计局、瑞士再保险公司邀请出国(境)交流工作经验合计10.21万元,主要用于:(1)赴台交流;(2)为继续做好援非医疗工作,加强与非洲医疗卫生的交流和合作,应埃及、埃塞俄比亚、赤道几内亚三国卫生部门邀请,开展为期10天的医疗援助交流合作活动;(3)我市为台风多发地区,为推动台风巨灾保险工作交流,2016年10月13日在瑞士苏黎世再保险全球对话中心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财政风险巨灾指数保险研讨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8.45 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8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主要用于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下乡扶贫调研等公务活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2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8个单位发生国内接待360 人次,接待人数共45批次。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4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273.93万元增加35.53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2016 年根据工作需要,经报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出国(境)费用增加10.21万元;2016年委托中介专项资金检查等业务委托费比2015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用于正常公务活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未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度财政部门未组织开展对我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度我部门未涉及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