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18 年湛江市民族宗教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2018 年湛江市民族宗教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18年部门收入表
九、2018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2018年湛江市民族宗教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湛江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设有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纳入宗教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宗教局本级和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湛江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中心)。
湛江市民族宗教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民族宗教方面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民族宗教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民族宗教各方面的关系。联系宗教团体代表人物、少数民族代表,了解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上层人士的培养、选拔和政治安排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宗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骨干和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和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导、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协调处理民族关系的重大事宜,指导、监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搞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拟定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和制定扶持少数民族脱贫奔康方案和措施,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研究少数民族经济、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和制定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委、市政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民族宗教局本部总编制数1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后勤雇用编制2名。下属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中心编制3名,编制共18名。
市民族宗教局财政供养人数25人。其中:在职16人,离退休9人(含离岗退养3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1、精心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2、认真筹备,积极组团参加广东省第六届少数民族运动会。
3、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4、统筹安排,加大农村贫困少数民族的扶持力度。
5、多措并举,推动宗教事务依法管理上新台阶。
6、强化防控,全力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
7、加强教育引导,推动我市宗教始终坚持走中国化方向的道路
8、抓好局机关自身建设,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01.7万元,比上年386.46万元增加115.24万元,上升29.82%。其中一般预算安排拨款381.7万元,基金预算拨款120万元。增加的原因:广东省少数民族运动会经费拨款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01.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304.3万元,占总支出的60.65%,比上年308.06万元相比减少3.76万元,减少1.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6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1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在职人员比2017年减少2人。
项目支出197.4万元,占总支出的39.35%,比上年78.4万元相比增加119万元,增加151.78%。增加主要原因是参加广东省民族运动会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4.12万元,与上年4.12万元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没有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因公出境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占64%,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没有变化原因主要是2018年没有计划购置公务车数量,而且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占36 %,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没有变化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6.2万元,包括办公费1.7万元、手续费1万元,邮电费6.71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5.75万元,减少17.99%,减少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比2017年减少2人。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0万元;图书、档案采购预算0万元;办公用具采购预算0万元;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预算0万元;其他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0万元,其中信息技术服务0万元、维修和保养服务0万元、商务服务0万元、其他服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宗教局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3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3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3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3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2018年,我单位主要工作目标有: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大额的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程、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2018年整体支出目标达到100%。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主要包含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湛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表(1-9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