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旅游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湛江市旅游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湛江市旅游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8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8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8年湛江市旅游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和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引导休闲度假,协调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协调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3、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湛江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合作与交流事务。
4、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和保护工作,拟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引导社会投资发展旅游产业、开发旅游产品,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
5、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行业标准工作,依法负责有关旅游业务的审核、审批和出入境旅游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开展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承办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和其他粤港澳台旅游合作交流事务。
7、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湛江市旅游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湛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湛江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本部门内设机构情况:本部门内设办公室、行业管理科、规划科、市场拓展科4个职能科室。下属有湛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湛江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个事业单位。
本部门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总编制数39名,其中:局机关编制数24名(行政编制19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名)、下属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湛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编制数5名、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湛江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编制数10名。现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39人,退休人员1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湛江市旅游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3133.0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安排拨款3098.05万元,基金预算拨款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7年收入预算1226.24万元增加1906.81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1、原由省资金安排的项目改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2、海滨浴场日常养护及管理服务合同2018年到期,预计新合同中标金额跟随物价上浮。3、根据市政府安排,将金沙湾南北休闲小岛交由市旅游局管理。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总预算3133.05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1226.24万元增加1906.81万元,增长15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10.05万元,比上年669.44万元增加40.61万元,增长6%。项目支出预算2423万元,比上年556.8万元增加1866.20万元,增长336%。增长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增加;2、物价上涨,行政运行支出相应增加;3、原由省资金安排的项目改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5.0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9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6万元,手续费0.05万元,印刷费0元,邮电费8.46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0元,福利费0元,日常维修费0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2月9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分布构成情况为:局本级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 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1935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对比上年财政绩效考核推进金沙湾及渔港公园海滨沙滩整治养护工程、城市旅游营销奖励、金沙湾及渔港公园海滨浴场日常维护管理等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1. 部门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自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在公务招待、因公出国(境)、公务购车及用车等方面的开支)支出等信息公开迈出较大步伐。
2.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4.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湛江市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