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共湛江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湛江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 湛江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8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8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8年湛江市委宣传部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市宣传文化工作的方针和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和部署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各项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对港澳的宣传及对外新闻发布等工作。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部署、协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负责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培训工作;指导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管理新闻舆论导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申办报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审核工作。负责协调市高校工作。制订党委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我部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内设9个科室:办公室、干部科、外宣科、网宣科、宣教科、理论科、文艺科、研究室、文明办。我部人员行政编制32名,工勤人员编制6名。我部年末在职39人,其中一名离岗退养人员,退休人员17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市委宣传部2018年收入预算2896.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了784.64万,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53.04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贴等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了731.6万元,增加原因是宣传湛江专项经费的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市委宣传部2018年支出预算2896.33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784.64万元,增长了37.15%。其中:1、基本支出746.33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53.04万元,增长了7.65%,主要是人员津贴等增加; 2、项目支出2150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731.6万元,增长了51.57%,主要是增加了宣传湛江的专项经费,如湛江城市形象宣传品制作经费、湛江历史人文纪录片摄制经费、魅力中国城宣传经费等等。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为35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约接待记者46批次,约600人; 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其主要原因是:我部负责港澳及国内新闻媒体接待工作,因此新闻媒体的接待费没有变化。单位的公车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车改,公车运行维护费也没有变化。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为零,与2017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市委宣传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6.8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4万元,增加了9.3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包括:办公费49.2万元,邮电费8.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09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市委宣传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8万元,全部为货物类采,其中主要购置台式电脑、打印机、空调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为371.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48.68万元,固定资产为222.65万元,其中单位价值9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一套,其余均为一般普通资产。市委宣传部共有车辆2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位车辆价值45.06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市委宣传部2018年没有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中共湛江市委宣传部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我部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约接待记者46批次,约600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2017年持平。
附件:2018年宣传部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