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信访局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湛江市信访局的主要职责: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本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及信访工作落实情况;
5、受理信访处理、复查、复核事项;
6、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
党委和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7、对其他工作部门和基层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8、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化、
规范化、制度化;
9、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正当权利。
(二)人员构成情况
1.湛江市信访局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2.湛江市信访局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来访接待科、办信科、督查科、复查复核科;共有行政编制20人(2016年末行政编制19人),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8人(未含政府购买服务人员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为民解困、为党分忧是我们的初衷,确保上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全力保障民生工作支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湛江市信访局收入预算722.77元,比上年减少174.79万元,减少24.18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按照《关于压减2017年省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湛财预【2017】107号)要求,我局2017年项目支出低于5%的幅度压减;三是个别项目已完成,2018年不用列入部门预算编制。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722.77万元,比上年减少174.79万元,减少24.18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个别项目已完成,不需列入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94.58万元,占总支出的54.59%,比上年减少12.06万元,减少3.0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2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22万元。减少原因是2017年3月份减员1名处级干部(调出),到2017年底空编2名,人员减少2名。
项目支出328.19万元,占总支出45.41%,比上年减少162.73万元,减少49.58%,减少原因一是按照《关于压减2017年省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湛财预【2017】107号)要求,我局2017年项目支出低于5%的幅度压减;二是个别项目支出不需列入我局部门预算编制。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6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率为0,持平原因是我局没有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64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占34.55%,比上年增加0万元,持平原因是公车改革时我局只保留1台公务用车,由于信访工作需要,经我局申请并报市车改办审批同意,给我局增加1台公务用车,我局共有2台公务用车,但市财政局当时只按1台公务用车的经费批复。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万元,占65.45%,比上年增加0万元,持平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我局运行经费安排204.24万元,比上年减少27.66万元,减少13.5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办公费8.60万元、印刷费4.50万元、邮电费16.34万元、差旅费78.50万元、会议费7万、福利费4万元、日常维修费7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2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9万、电费9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预算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8.2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2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公务用车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7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8.19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如: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市人民来访接待厅运作经费。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信访案件化解和夯实基础工作为开展工作的切入点,着力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专业名词解释
我局收支包含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3、基本收支:是指由财政拨付给在编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
4、项目收支:是指财政拨付给单位处理业务的经费。比如: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市领导接访工作经费。
(1)信访维工作经费是用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2)市领导接访工作经费是用于市领导开展定期接待上访人员、约访、下访群众等有关费用。
附件:2018年市信访局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