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湛江市审计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湛江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湛江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7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7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7年湛江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职能及主要工作
湛江市审计局主要职能是经济监督、经济鉴证和经济评价。具体通过审计检查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沿着正常的轨道健康运行;检查受托经济责任人忠实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借以揭露违法违纪,制止损失浪费,查明错误弊端,判断管理缺陷,进而追究经济责任。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他经济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确定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公允性和合法性,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总结经验,改善管理,提高效率、效益。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湛江市审计局设9个职能科室和1个直属分局。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局本部(含直属分局)总编制58名。其中:行政编制38名、后勤服务人员数(机关事业编制)5名、直属分局事业编制15名。现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50人(其中离岗退养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3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647.30万元,其中:预算安排拨款1647.3万元。
2017年基本收支预算 1099.2万元,较上年基本收支预算增加 236.96万元,增长 21% ,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与人退休人员相互调整,及新进人员增加。
2017年项目收支预算 548.1 万元,减少了14.9 万元。对比减少率为2.7%,原因为:2017年审计项目对比2016年审计项目调整部分审计业务经费。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647.30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1、基本支出109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7.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0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9.47万元,项目支出548.10万元。
本年预算,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为:人员变动增加。项目对比2016年减少了14.9万元;增减原因主要是金审工程比2016年增加了49.1万元,联网审计比2016年减少了36万元.2017年房租返拨未做预算安排,当年按实际上缴财政后返拨,故未在2017年预算反映。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市审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12.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费用与上年(12.28万元)相比维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占32%,费用与上年相比维持不变,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因公出国(境)费经费开支。根据公车改革方案,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8万元,占42%,费用与上年相比维持不变,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保有量不变,但随着车龄增加,车用油、购买保险、维修维护等方面支出有所增加,计划通过加强车辆管理降低运维费用。公务接待费3万元,占24%,费用与上年相比维持不变,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公务接待活动大大减少,正常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支出基本趋于平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66.71万元,包括日常公用经费149.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9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38.3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8.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由于2015年9月份公务用车改革,本部门只保留一般公务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审计外勤。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7.3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7年预算表(共8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