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5年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5年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5年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2015年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是主管海洋与渔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有关地方海洋渔业规范性文件、政策和制度;拟定、修编和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海岛保护开发规划和海岸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2、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价及信息发布的责任,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和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
3、承担管辖海域、海岛管理和使用,组织海域界线、海岸线勘定和管理,负责涉海工程项目的有关工作。
4、承担海域和海岛环境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监督管理海洋渔业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5、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监督渔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6、承担渔业产业发展,负责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渔业许可和渔港、渔船、渔机、渔具渔法和渔业电信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承担远洋渔业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业”战略。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担海洋监察、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责任。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的部门决算为汇总决算,由7个预算单位构成,包括:市海洋与渔业局本部、广东省渔政总队湛江支队、广东省渔政总队东海大队、湛江市渔业电讯管理办公室、湛江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加挂广东省区域性水产技术推广(湛江)中心、湛江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湛江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加挂湛江市渔业质量监督检验站)、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研究中心(加挂广东省(湛江)区域性水产试验中心,湛江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
2015 年全年定编人数 254 人,其中:行政编制 156 人;事业编制 98 人。
2015 年年末实有人数 229 人,其中:实有在职行政人员 144 人、事业人员 85 人。离退休人员 95 人,其中:离休人员 7人,退休人员 88 人。
1、局本部共有行政编制 34人(含工勤人员3人)。2015 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 34 人,离岗退养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 34 人。
2、下属单位共有编制 220 人(含行政编制 122 人,事业编制98 人)。2015 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 195 人,离退休人员 61 人。
第二部分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0,499.96万元,比上年部门决算总收入增加837.85万元,增长8.67%,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多。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726.40万元,占总收入的92.63%;上级补助收入450.5万元,占总收入的4.29%;事业收入 9.89万元,占总收入的0.1%;其他收入 313.17万元,占总收入的2.98%。
按功能分类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5万元,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和抚恤(款)432.47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开支和死亡抚恤开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开支(类)医疗保障(款)41.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款),主要是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28.5万元,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林水支出 (类)农业(款)4,422.8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救灾、农业生产保险补贴、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和其他农业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5,251.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海洋执法监察、海域使用金支出、事业运行和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49.0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9.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9,321万元,比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增加713.31万元,增长8.29%,增加的主要原因: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的项目经费增长较多。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8,401.89万元,占总支出的91.62%;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2,251.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 26.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09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634.8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万元;项目支出6150.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 73.21%,主要是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海洋与渔业工作所发生的事务支出,及维持局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
按功能分类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2.86万元,主要是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和抚恤(款)433.09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死亡抚恤开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开支(类)医疗保障(款)41.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款),主要是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28.5万元,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林水支出 (类)农业(款)4,394.87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救灾、农业生产保险补贴、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和其他农业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4,11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海洋执法监察、海域使用金支出、事业运行和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49.5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9.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97.92万元,比上年减少39.35万元,下降28.67%,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9.22 万元,比 2014 年减少39.84万元,下降30.87%,减少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车保有量 2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8.7 万元,比 2014 年增加0.49万元,与上年相对持平。本年度接待全部是国内接待费用,公务接待240批次,接待624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72.09 万元,比 2014 年减少11.91万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车辆总体情况为: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是2艘海监执法船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 年度本部门没有开展这项工作的具体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5年部门决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