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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湛江市红十字会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14 11:00 作者: 湛江市红十字会 来源: 湛江市红十字会 字体:

 

 

 

 

 

 

 

 

 

 

 

 

2018年度湛江市红十字会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18  湛江市红十字会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2018  湛江市红十字会 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18年部门收入表

九、2018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2018湛江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副处级单位,单独设置。主要职责是开展救援救灾、应急救护培训、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现有编制6人,实际在职人数5人,其中机关事业编制4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我会依法履职,全力推进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援及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红十字青少年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收入总预算94.59万元,比2017增加3.25万元,增加3.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支出总预算94.59万元,比2017增加3.25万元,增加3.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按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77.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7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为红十字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备灾救灾项目支持费、宣传工作经费、卫生救护知识普及培训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招募、资料管理费、制作募捐箱经费、学校及社区红十字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减少60%,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公务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5.88万元,包括办公费    0.8万元、印刷费0.2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8万元、电费0.8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4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 49.9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1.4万元;图书、档案采购预算0万元;办公用具采购预算0万元;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预算0.9万元;其他货物采购预算35万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2.6万元,其中信息技术服务0万元、维修和保养服务0万元、商务服务0万元其他服务1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 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

4.“三公”经费主要包含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湛江市红十字会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