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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9-12 17:00 作者: 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 来源: 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 字体:

 

 

 

 

 

 

 

 

 

 

 

2015年度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

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5年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管理局主要职能是负责湖光岩风景区的森林与地质资源保护、园林绿化与护理、景点开发、旅游接待、医疗保健、科普基地活动和有关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01年,湛江市政府为加大对湖光岩风景区的管理和保护力度,成立了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撤销市干部疗养院和市湖光岩职工温泉疗养院的建制,两院人、财、物、债权债务、档案资料并入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处统一管理。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处更名为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2008年经省人事厅批准同意,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10年经省编办批准改定为正处级。现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园艺科、综合管理科、资源保护科、营销发展科5个科室(正科级),下设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中心和湛江市玛珥湖医疗保健中心两个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森林公园风景区管理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事业编制2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科长领导职数7名。目前,在编在岗人员15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7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目前,在编在岗人员139名;玛珥湖医疗保健中心事业编制6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目前,在编在岗人员54名。经费由财政核补。

    按照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纳入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5年度总收入606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6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062.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43.3 万元,减少53.6%。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政划拨征地和拆迁费用。

    2、其他收入 0.3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0.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银行利息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总支出6065.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65.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66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7.71 万元,增长17.87%。主要是2015年财政划拨项目支出增加。

2、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978.55万元,占49.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7.3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086.88万元,占50.9%。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062.9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665.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66.33 万元,增长289.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97.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政划拨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包括征地赔偿和地质灾害资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606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7.8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68.86万元,增长289.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97.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政划拨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包括征地赔偿和地质灾害资金。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89 万元,完成预算 64万元的 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5.99 万元,完成预算 5万元的119.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3.6 万元,完成预算 27万元的 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2.3 万元,完成预算32 万元的100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出境宣传湖光岩景区活动。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1万元,下降3.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99 万元,增长16.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万元,下降1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 万元,增长0.09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出境宣传湖光岩景区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3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景区工作接待需要,经报请批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5.99万元,占9.6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万元,占38.12 %;公务接待费支出 32.3万元,占 5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5.99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出国团组1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日本世界地质公园会议支出 5.99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3.6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2 辆,主要用于景区工作用车及维修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 32.3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32.3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5 个,来访外宾 60 人次,主要包括世界地质公园的检查与考察;发生国内接待 105次,接待人数共2800  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35万元,比上年增加127.38万元,增长15.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待处理车辆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景区内垃圾车,绿化车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主要针对一般公共预算的工程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共有七个,共涉及资金1863.0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单位组织对2010年和2015年地质遗迹保护经费项目、台风修复、景区照明工程、景区内环路工程、森林公园环园绿道工程及森林公园回收土地及青苗补偿等七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3.0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

 

附件:2015年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部门决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