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林业局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
湛江市林业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林政科、营林科、计财科、防火办、老干科)、1个森林公安分局、3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吴川中山、徐闻前山、东海派出所(财务独立核算));下属3个事业单位: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市区域性林业试验中心和市林业良种繁育场。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二是落实林业生态环境及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与保护;三是依法保护和管理林地;四是加强林业产业建设的宏观调控, 依法治林。五是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六是做好全市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七是开展基础性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和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关键技术研究工作,指导县(市、区)林业推广科技活动和科技体系建设,推广林业新品种和林木管理新技术。
(二)人员构成
1、局本部(含森林公安分局、中山派出所、前山派出所、东海派出所)总编制数74人。其中:本局行政编制33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森林公安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离退休人员50人。下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97人,离退休人员63人。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等重点工程建设任务;2.继续做好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资源管理工作;4.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捉野生动物、破坏森林资源和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5.全面推进森林防火监督管理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6.完成雷州半岛生态修复任务,“新一轮绿化湛江”大行动2017年绿化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4592.86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2466.08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比2017年预算收入增加86%,主要原因是2017年绿化大行动的资金结转到2018年继续使用,人员工资收入和项目收入增加,今年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部分专项资金提前明确支出用途、方向和金额,落实到具体实施部门,列入部门预算。其中:预算经费安排拨款2592.8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4592.86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2466.08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比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86%,主要原因是2017年绿化大行动的资金结转到2018年继续使用,人员工资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部分专项资金提前明确支出用途、方向和金额,落实到具体实施部门,列入部门预算。其中:预算经费安排拨款2592.86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139.58万元,占82.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3.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53.28万元,占17.48%。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预算支出16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02万元、印刷费0.7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9.6万元、电费24.8万元、邮电费19.74万元、差旅费5.8万元、维修(护)费4.1万元、会议费2.62万元、培训费3.1万元、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劳务费0.27万元、工会经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2万元,比2017年减少9.52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开支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82.58万元,比2017年63.99万元相比增加18.59万元,增加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8 万元,比上年增加1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湛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东海派出所公务车报废,新购置公务车一台用于执法办案,维护林区治安,森林公安方面案件频发,下乡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6.78万元,比上年减少0.21万元。减少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从紧控制会议次数和人数,从而达到只降不增原则。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由于2015年9月份公务用车改革,本部门只保留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用车3辆。
七、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1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文件规定,2018年专项项目(超100万元)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政府性基金拨款2000万元(2017年绿化大行动结转资金)。2018年,我单位主要工作目标有: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大额的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程、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完成2018年整体支出目标。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预算公开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