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农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湛江市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农业局是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
2、拟订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相关涉农政策。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4、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6、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依法负责引进的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的有关工作。
9、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10、制定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是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指导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14、是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三农”工作动态,发布农业和农村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综合协调市直和中央、省驻湛涉农单位有关工作。
15、是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16、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7、是承担我市农业和农村培训工作。
18、是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7个预算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市植保总站、市农业推广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市蓖麻蚕科学研究所、市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市种子公司等。
(二)机构设置:
1、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7个预算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市植保总站、市农业推广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市蓖麻蚕科学研究所、市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市种子公司等。
二、湛江市农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农业局2015年度总收入6416.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79.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5606.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515.66万元减少2908.79万元,下降34.16 %。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农机购置补贴大幅度减少。
(2)事业收入69.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6.19万元,减少6.38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市蓖麻蚕科学研究所蚕桑、水果种植等收入减少。
(3)其他收入602.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88.28万元增加114.31万元,增长23.41 %。主要原因: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土地租金增加。
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农业局2015年度总支出6416.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3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管理经费24万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868.6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机构运行的基本经费748万元及2015年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2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63.66增加5.01 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一是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员工资、津贴变动;二是增加2015年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20万元,其中花生试验费40万元、甘蔗试验费40万元、番薯试验费4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5.2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等,比上年决算数950.51万元增加74.77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动而造成费用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4.7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等,比上年决算数70.01万元增加5.27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离休干部医疗费增加。
(5)城乡社区(类)支出52.5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509.54减少456.95万元,下降)89.68%,主要原因是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6)农林水(类)支出4182.1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市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机构运行的基本经费及农业项目管理费、农业推广工作经费、扶贫开发工作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农业执法经费、病虫害控制经费等中央、省、市等项目资金减少,比上年决算数6578.63万元减少2396.46 万元,下降36.43%,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农机购置补贴大幅度减少。
(7)住房保障(类)支出127.9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费用等,比上年决算数115.58万元增加12.4万元,增长10.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而造成费用支出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1、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农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60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554.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462.45万元增加2091.82 万元,增长60.41 %;主要原因是除市级小专项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不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2.59 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农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60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4.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462.45万元增加2091.82 万元,增长60.41 %;主要原因是除市级小专项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不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2.59 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农业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2.63万元,完成预算167.01 万元的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 3万元的15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1.93万元,完成预算157.01万元的77.6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6.05万元,完成预算7万元的86.43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32.63万元比上年158.37万元减少25.74万元,下降16.2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65万元比上年1.2万元增加3.45万元,增长28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1.93万元比上年151.47万元减少29.54万元,下降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5万元比上年9.42万元减少3.37万元,下降35.7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省外事办审批同意,省农业厅组团赴美国和墨西哥执行农业交流合作任务,我局罗辉同志参加此次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是经市政府、市外事办审批同意列入我市2015年国家工作人员出访计划,此次因公出国(境)费为4.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4.65万元,占3.5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93 万元,占91.93 %;公务接待费支出6.05万元,占4.5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6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 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考察 4.65万元,主要用于境外业务考察差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9.1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1辆,主要是购置农业执法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02.83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7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8辆,主要用于日常行政公务和行政执法。
3.公务接待费支出 6.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6.05万元。发生国内接待86次,接待人数共 693人。主要包括省厅、省扶贫办等上级单位工作检查督导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费用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21万元,比上年69.11万元增加了20.1万元,增长29.08%,主要是办公费、办公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等略有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5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97.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扶贫检查督导、考核等业务。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部门没有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不含工作经费类项目)或跨年度连续安排财政资金合计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预算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湛江市农业局
2016年8月31日
附件:湛江市农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