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是为市委管理老干部的工作机构。其中老干部包括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或参与制订我市老干部工作政策、规定;检查督促老干部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
(二)负责宏观管理老干部工作 ,提出改进工作 的意见和建议。
(三)督促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
(四)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重大活动;指导老干部活动场所、老干部(老年)大学、干休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市外和市辖各县(市)老干部来湛的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有关单位老干部丧事办理工作。
(六)指导老干部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组织培训;负责组织和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负责老干部工作调研、宣传、信息、统计、信访等工作。
(七)承办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及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指导我市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承担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我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调研科、离退休老干部管理科、关工科。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有赤坎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赤坎老干部休养所)、霞山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霞山老干部休养所)、湛江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湛江市第二老干部活动中心、湛江市老干部大学。编制人数为74人,在职人员67人、离退休人员38人。
第二部分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总收入3090.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5.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23.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31.28万元,下降22.64%。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其他收入11.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5万元,增长20.19%。主要原因: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总支出2284.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84.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2.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4.81万元,增长21.74%,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7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死亡抚恤、老年福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06.49万元,下降43.98%,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3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2.11万元,增长170.92%,主要原因是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8.1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59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2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3.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7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2.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0.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1192.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77.64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0.3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11.2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福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606.7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02.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0.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68.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预算70.1万元的8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预算50.3万元的9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预算19.8万元的49.5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26万元,下降30.1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26万元,下降31.3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 万元,下降23.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购买公务用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8万元,占83.28%;公务接待费支出9.8万元,占16.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8.8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机要应急和老干部服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51次,接待人数共611人。主要包括老干部接待及业务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9.83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9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没有绩效管理的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中共湛江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