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湛江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民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民政局2015年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民政局是主管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拥军优属等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三是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四是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五是负责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县(市、区)省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六是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七是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八是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九是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市异地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十是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一是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十二是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湛江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0个,包括湛江市民政局本级和下属9个预算单位,下属单位包括湛江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湛江市霞山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湛江市赤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湛江市开发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湛江市海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湛江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湛江市救助管理站、湛江市军用供应站、湛江市殡葬管理所(湛江市殡葬管理监察大队)。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计财科、优抚科、双拥科、安置科、救灾救助科(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社会事务科、人事科、市老龄办12个科室和直属湛江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单位1个。
第二部分 湛江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民政局2015年度总收入20987.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272.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119.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580.25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专项资金增加,主要新增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目经费8万元,部队供应430.45万元,退役安置中新增了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8396.05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577.8万元,社会福利新增了儿童福利490.31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309.15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650.3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211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13.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5年省厅下达的项目资金包括部队供应、退役安置、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费计入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其他收入40.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73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一是收取社团工本费、收福利彩票公益金水电费和利息。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民政局2015年度总支出20987.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45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2.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86.36%,主要原因是拨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84.6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福利、临时救助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707.16万元,增长465%,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专项资金增加,主要新增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目经费8万元,部队供应430.45万元,退役安置中新增了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8396.05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577.8万元,社会福利新增了儿童福利490.31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309.15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650.3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2.8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医疗保障、计划生育事务,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45.83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用于残疾军人医疗费增加。
4.其他支出669.8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和其他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0.33万元,增长3332%,主要原因是用于我市开展社工成长计划工作、居家养老建设试点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民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11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71.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01.77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2015年死亡抚恤实际安排2052.48万元,比年初预算少947.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22.84万元,比年初数少60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67.3万元,增长709 %;主要原因是2015年开展社工试点项目、养老服务项目等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民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87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97.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76.29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2015年死亡抚恤实际支出2052.48万元,比年初预算少947.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2.84万元,比年初数少60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00.28万元,增长625.35 %;主要原因是2015年决算数据包含了不下达预算资金。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17297.2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78.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2.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06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民政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0.26万元,完成预算155.9万元的8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6.21万元,完成预算119.2万元的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5万元,完成预算36.7万元的65.5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0.77万元,下降3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1.77万元,下降4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万元,增长4.3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车改革,维护一批待拍卖的公车,使公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接待烈士遗属、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和 信访等工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21万元,占81.54%;公务接待费支出24.05万元,占18.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湛江市民政局及下属9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主要用于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06.21万元,2015年湛江市民政局及纳入决算的下属9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辆,主要用于领导下乡调研、参加各级会议、扶贫等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湛江市民政局及下属9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52次,接待人数为2980人。主要包括信访、专项资金检查组、烈属、退休士官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9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308.5万元,增长56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福利费、劳务费等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5.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3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扶贫、救助、联系工作用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1400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2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免除了殡葬收费,加大了对残疾人的补助支出,及时拨付优抚对象的抚恤支出,拥军优属活动、城乡低保、自然灾害补助活动顺利开展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队供应:是指军供站(兵站)等用于保障军队运输和饮食供应的支出。
十三、退役安置:是指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是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十五、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是指行政区划界线勘定、委会,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十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是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十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是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宰相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兵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十八、优抚事业单位支出:是指民政部门管理的有福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十九、假肢矫形:是指民政部门举办的假肢康复中心、假肢厂(站)的支出。
第四部分 湛江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模板(表格部分)2015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