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度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18 年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18年部门收入表
九、2018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2018年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局本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银行信贷与资本市场科、地方金融发展科(保险市场科)等3个机构,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期货、信托、担保业的指导与服务,促进本市金融业与地方经济的协调和稳定发展。协调、指导广东(湛江)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工作。三是组织协调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配合和支持中央驻市金融监管管理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问题。四是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五是指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创新,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湛江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安全区建设。六是负责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监督检查地方国有金融资产运营情况。七是培育和监管产权交易、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金融市场,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参与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相关融资工作。八是统筹协调和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局共有行政编制15名,后勤服务编制1名,后勤雇用人员1名,在职人员共17名,退休人员2名。
(三)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
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部署,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思路,抢抓发展机遇,强化责任担当,践行积极作为,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
2、转变职能,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按照全国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加快推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职能划转和承接工作,健全工作机构,落实监管执法权。配齐监管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类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
3、巩固普惠金融成果,进一步改善县域金融服务。
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工作是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深入发展普惠金融,全面完善县级综合征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建成信用村,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站,扩大助农取款机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开展各类农村金融创新业务,进一步缩短城乡金融服务差距。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补齐配套制度短板,将惠民贷款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增加农业保险新品种,通过“政府补得起、农民拿得起、公司担得起”三方共赢的农业保险新机制,让更多“靠天吃饭”的农民“投保减灾”,为农业丰收、农民致富提供保险保障。
4、加强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健全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推动开展“政银担”风险分担合作,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担保服务力度。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支持银行机构设立科技支行,根据创新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资金需求及风险收益特征,提供全周期金融服务。推广“互联网+信用三农”新模式,通过互联网众筹为创新型农业企业、农户、农产品筹集资金,提高“三农”融资效率。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
5、推进农信社改制重组,不拖全省改革后腿。
根据省政府对农信社重组农商行的统一部署,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共同推进,各部门联动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缩短流程,限期办理,确保2018年全面完成9家农信社合并组建为1家统一法人的市级农商行。
6、积极扶持企业上市,促进企业直接融资。
加强宣传和培训,转变企业使用传统融资方式的观念,积极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出台优惠政策扶持企业上市,开拓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改制上市相关审批事项提供全方位服务,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对湛江市传统产业龙头企业的债券发行、股权融资辅导,有效扩大我市企业直接融资规模。
7、严控地方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经济稳定。
深入开展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源头遏制金融犯罪活动。强化监督管理和预警防范,推进建立完善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预算总收入90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7.41万元,基金预算拨款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上年增加6.94万元,增长原因:(1)增加1.94万元是在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的调整;(2)增加5万元是新增对处非举报奖励20万元,减少普惠农村金融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基金预算拨款比上年增加490万元,增长原因根据湛[2017]10号、湛府[2016]56号和湛府办[2011]18号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补助。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预算总支出907.41万元。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划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54.8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6.5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二)8万元,对企业补助4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97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 按照部门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预算312.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4.8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9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94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在编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调整。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共增加495万元,增长原因是对符合文件要求的企业进行补助增加490万元;新增对处非举报奖励20万元;减少普惠农村金融专项工作15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湛江市金融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24万元,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2.64万元,占81.48%,比上年减少0万元,不增不减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无公务车购置计划;二是2018年与上年度工作任务相比有增无减,尽量控制用车量,确保公车运行维护费平衡。公务接待费0.6万元,占18.52%,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作任务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增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9.58万元,包括办公费4 万元、印刷费1.1万元、邮电费6.58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6万元、电费3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0万元;图书、档案采购预算0万元;办公用具采购预算0万元;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预算0万元;其他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信息技术服务0万元、维修和保养服务0万元、商务服务0万元、其他服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 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7.41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49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机关运行预算经费支出口径与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附件:湛江市金融局2018年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