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农业局2018年部门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1、市局本级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发展计划科(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农产品加工管理科 (市绿色食品工作办公室)、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法规科)、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种子管理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农业应急管理办公室)。
2、市农业局市直下属有七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市植物保护总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市蓖麻蚕科学研究所、市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市种子公司等单位。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拟订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相关涉农政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农业[含畜牧业(不含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确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负责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休闲农业发展。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负责食用农产品(畜牧业、水产品除外)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
7、负责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植物防疫检疫的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与防控。
9、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 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10、负责制定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国外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 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负责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 涂、宜农湿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3、负责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 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
14、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 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5、组织开展与外地农业交流与合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机关行政编制56个,实有在职人数为55人,其中,行政实有在职人数53人,离岗退养人数2人,雇用制后勤人员2人。行政实有在职正处级职务人数1人,行政实有在职调研员1人,行政实有在职副处级职务人数5人,行政实有在职副调研员人数3人,行政实有在职正科级职务人数7人,行政实有在职主任科员人数5人,行政实有在职副科级职务人数11人,行政实有在职副主任科员人数5人,行政实有在职科员人数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实有工勤人员6人。离退休干部88人,其中 离休干部3人,退休人员85人。
下属单位事业编制442人,其中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33人,核拨事业编107人,核补事业编302人。实有在职人数270人,雇用制后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380人(其中离休干部3人)。
(四)主要工作任务
1、抓农业结构调整。
总结推广廉江市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经验,按照省农业厅部署,抓好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和建设工作,稳定粮食生产面积,确保粮食安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在改品种、提品质、拓市场方面下功夫,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通过做稳做优以水稻为主的粮食产业、做大做强北运菜以及设施蔬菜产业、做精做新热带南亚热带水果产业、做特做亮南药等特色产业,扩大适销对路农产品供给。重点发展廉江红橙、徐闻菠萝、雷州芒果、遂溪火龙果等特色种植示范基地,形成产品比较优势。
2、抓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科技推广运用。
发挥湛江农垦、驻湛高校和中国热科院驻湛科研机构的优势,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重点开展现代种业创新、新品种培育繁殖、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业智能化、农产品精深加工的科技研发,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推进“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行动,打通农技推广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推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在雷州建设水稻全程农机化作业试点样板,在雷州、遂溪两地建设10万亩甘蔗全程农机作业试点样板,力争年末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2.8%,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43.9%,提升雷州半岛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
3、抓农村土地确权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高效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2018年6月如期完成确权任务。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遂溪县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持续稳定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4、抓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在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同时,根据当前我市农业仍然以小农户家庭经营为主的实际,要注重抓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加快构建以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为新型主体,家庭经营与产业化合作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支持返乡人员和大学生创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经营实体及农产品加工项目。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鼓励农业企业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喷药施肥、技术推广、货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让农业分享更多农业增值利益。
5、抓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加快推进廉江市、徐闻县和湛江农垦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抓紧湛江农垦、徐闻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实施。加强招商引资,促进更多项目落户徐闻(下桥)农产品加工工业园。
6、抓农业与其他业态融合发展。
深化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板块融合发展和全产业链建设。加快雷州半岛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等一批农业公园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大力推进农业加旅游、康养、文化、教育等多种模式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快递下乡和电商进村,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科学布局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促进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加快鲜活农产品线上线下互动。
7、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监管。
健全县级农产品检测体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施增效技术,鼓励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加快植保机械更新换代,推进农作物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构建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通过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等措施严格限制使用农药的施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推进废弃农膜的回收利用。推进廉江市红橙种植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技术模式和运营机制,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的环境质量监管。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植物安全监管,开展全市转基因生物、植物的全面普查、品种的跟踪、溯源、管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力度,逐步形成生产、生活生态协调美好清洁农区田园,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8、抓农业交流合作。
把农业合作深度融入琼州海峡一体化发展,健全长期合作有效机制,以市场机制缓解海口市叶菜类蔬菜等农产品供应紧缺。抢抓湛江被列入国家“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的重大机遇,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扶持一批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走出国门实现跨国经营。积极利用农业会展平台,深化农业交流合作。继续举办东盟农博会,全面推介我市农业品牌。
9、加强重大病虫的监测预警与防控,植物疫情的阻截与防控,以及加强农药管理及农药经营许可颁证工作。
10、担负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规范农产品市场准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辖区内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检验检测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检验工作,并对违规个案作调查处理;承担市级以上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测任务;受委托承担产地环境及农产品质量检测;承担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升级、产品检验和产品质量分等分级的检验;负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其他委托检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检测技术的培训。
11、主要负责农作物高新技术及配套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和宣传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推广工作等。
12、主要承担我市农业和农村干部培训工作,开展农业水畜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实用人才、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负责全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为我市“三农”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援助服务;开展全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包括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管理咨询、投资融资、市场开拓、对外合作交流等。
13、重点开展农业作物中的蚕桑、果树、蔬菜、花卉的新品种引进、选育、繁育、试验、示范、推广、技术服务及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等。协助我市农业主管部门对我市蚕桑、果树、蔬菜、花卉等行业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73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0.37万元,比上年4676.24万元增2714.13万元,增长58.04 %,主要是人员经费的住房改革津贴大幅增加;农业种植保险保费补贴增加1363万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经费增加90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43万元,比上年增长100 %,主要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及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区域站建设等增加273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数据平台建设经费增加600万元;农业信息化建设增加1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873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390.37万元,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43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按经济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4488.3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51.39%,比上年4055.29万元增433.08万元,增长10.6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643.26万元,比上年2383.56万元增259.7万元,增长10.90%,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工资、住房改革等津贴补贴调增。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1079.54万元,比上年1429.74万元减少350.2万元,下降24.49%,主要是住房改革津贴补贴计入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65.57万元,比上年241.99万元增523.58万元,主要是市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市农业推广中心培训、推广等经费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为424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8.61%。较上年621.2万元增3623.8万元。主要是农业种植保险保费补贴增加1363万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经费增加900万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及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区域站建设等增加273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数据平台建设经费增加600万元;以及以前年度不在年初预算中下达的市级农业项目配套工作经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为89.63万元,比上年107.75万元减少18.12万元,下降16.82%。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为12万元,比上年15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20%;公务招待费预算6.35万元,比上年7.45万元万元减少1.1万元,下降14.77%;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1.28万元,比上年85.3万元减少14.02万元,下降16.44%。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支出逐年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5.5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43.64万元、会议4.9万元、培训费7.4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6.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5万元。比上年241.99万元减少36.45万元,下降15.06%。主要原因是市委农办从我局中独立出去,在编在职人员减少而造成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下降。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38.47万元。其中采购农业机械设备6台,合计18万元,约占总额的13%;采购电脑、空调、复印机、打印机、办公家具、会议室音响等办公设备120.47万元,约占总额的87%。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预算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各自可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三公”经费:主要包含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包含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31日止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607.7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13203.9平方米;编办批准的小汽车编制数18辆,实有汽车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摩托车3辆、办公电话106台、电脑306台、打印机119台、复印机11台、空调机175台、一体化机27台、传真机12台、其他设备10台等。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 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63万元,其中农业种植保险保费补贴1363万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900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 1243万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平台建设经费600万元,热带南亚热带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70万元,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区域站建设273万元。
附件:湛江市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