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设18个职能科室。所属单位共有5个,分别是: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湛江市就业服务中心、湛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湛江市商业技工学校。我局职能:贯彻执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方针政策,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就业工作,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工资分配政策,安置专业干部。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预算单位单位。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湛江市就业服务中心、湛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湛江市商业技工学校。
第二部分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总收入27000.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679.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528.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3.03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2.其他收入150.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7.39万元,下降57.9%。主要原因:今年没有银行转来社保卡项目启动资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总支出27000.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951.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8.1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1.89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人数减少。
2.教育(类)支出11188.8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高等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4.7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大对技工教育的投入,确实减轻学生负担。
3.科学技术(类)支出12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扬帆计划”项目资金申报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20.8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死亡抚恤、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46万元,增长0.1%,基本与上年持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0.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6.42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城乡医保宣传力度,让群众对城乡医疗保险有进一步认识。
6.城乡社区(类)支出99.6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1.27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261.0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6.0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52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29.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119.64万元,增长2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9.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部分预算属于不下达预算,需要使用资金时,再向财政申请;另一部分是省下达的专项资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7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92.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383.3万元,增长25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9.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部分预算属于不下达预算,需要使用资金时,再向财政申请;另一部分是省下达的专项资金。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817.8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 260.76万元,主要用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款)10866.49万元,主要用于中专教育、技校教育;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1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5979.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4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76.79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款)3261.58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抚恤(款)18.99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退役安置(款)38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100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39.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款)0.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61.0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79万元,完成预算136.88万元的 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6.19万元,完成预算76.88万元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60万元的2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0.31万元,下降4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2.92万元,下降4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39万元,下降6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及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19万元,占81%;公务接待费支出17.6万元,占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6.19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社保扩面征缴、各类考试考务用车和学校教学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273次,接待人数共2205人。主要包括一是接待上级部门到湛江调研及督办工作,二是接待其他市人社部门到我局考察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37.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342.53万元,减少3.9%。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进一步加大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80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4.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只保留车辆2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2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社保扩面征缴、各类考试考务用车和学校教学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6100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金”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7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金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让群众有了最低的生活保障。
组织对5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20.8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市级技工院校免学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通过减免学生学费,促进了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