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2、湛江市一0一工程管理所
主要负责一0一工程隐蔽防护、保密及安全保卫,保障市一0一工程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满足平时抢险救灾和战时指挥防空袭的需要,管理所属战备工程的固定资产等工作;全天候24小时管理市一0一工程(包括预备指挥所和机动指挥所)的通风、抽湿和保证指挥通信网络用电、用水等运转及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3、湛江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主要负责人防(民防)信息化建设;负责空情接收处理和卫星地面站信息处理及设备维护管理;负责电话、电台、超短波电台执勤操作等与省人防指挥部和军分区指挥网的连接,下达各县(市、区)全天候战备值班执勤;负责全市警报设备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承担人防战备应急指挥中心与人防机动指挥所的维护管理与各种演练保障任务;平时负责抢险救灾应急指挥的信息保障任务;战时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的信息保障任务;承担人防(民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务。
4、湛江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
主要负责承担人防工程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等工作,承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承担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备案登记,承担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审验。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本级预算,以及3个下属事业单位。下属单位包括湛江市一0一工程管理所、湛江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和湛江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正处级单位,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内设五个职能科:秘书人事科、指挥通信科、工程科、法规宣传科、计财审计科。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三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湛江市一0一工程管理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湛江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6个职能股:值勤股、信息股、警报股、财务股、综合股、机动股);湛江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三个职能股:综合股、工程开发维护股和工程质量监督股)。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员总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现有财政供养47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离退休干部25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湛江市一0一工程管理所总编制6名,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6人。湛江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人员事业编制23名,现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5人。湛江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总编制10名,现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1504.63万元,比上年增加82.82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一是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了人员经费。
三、支出预算说明
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1504.63万元。支出按照部门经济分类划分:1、基本支出933.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4.7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8.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0.47万元;2、项目支出570.84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82.82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一是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了人员经费。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我办及三个直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37.8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8万元)。我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执行车辆配备、使用和管理各项规定。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98.58万元,包括办公费 34.5万元、水电费3.3万元、邮电费9.71万元、差旅费 0.55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 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17.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174.25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6.9万元;办公用具采购预算10.45万元;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预算9.5万元;其他货物采购预算1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3.4万元;工程类预算1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 31 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五)根据规定部分经费支出事项未作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