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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17 10:00 作者: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来源: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体:

 

 

 

 

 

 

 

2016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正处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工作人员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二是指导全市供销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三是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经济,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四是管理直属单位;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下设办公室、合作指导科、财审科和老干科4个职能科室,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本部门共有行政编制: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2人(工勤编制 3人);离退休人员62(其中:离休人员8人,财政供养退休人员13人,财政和社保供养退休人员41人)。

 

第二部分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总收入631.58 万元,其中:预算经费安排拨款505.56万元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631.56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9.73万元,下降5.92%,减少主要原因是:1、减少在职人员的工资、公积金、住房改革补贴等支出费用;2、减少市财政扶持我单位直属企业第六批服务业发展、市“新网工程”等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1.56万元,比上年减少39.73万元,其中:其他项目支出收入126万元,比上年减少46.61%。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总支出631.58 万元,

其中本年支出631.5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1.5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9.73万元,下降5.92%减少主要原因是:1、减少在职人员的工资、公积金、住房改革补贴等支出费用;2、减少市财政扶持我单位直属企业第六批服务业发展、市“新网工程”等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26万元,占19.95%,比上年减少46.61%。主要支出项目市扶持我单位直属企业2016年市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专项工作经费、“三农”下乡服务工作经费、专项业务费等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31.5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1.56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增加229.55 万元,增长57.10%;主要原因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3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5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9.55万元,增长57.10%;主要原因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2016年支出决算按功能科目划分,基本支出决算支出505.56万元,占80.0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08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6.1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9.16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4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6万元,占19.95%,主要支出项目是扶持我单位直属企业2016年市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专项工作经费、“三农”下乡服务工作经费、专项业务费等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2 万元,完成预算7.09 万元的58.11 %。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1 万元,完成预算5.57万元的46.86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9月30日全市开始公车改革,我社定编公务用车保留 1 辆,运行维护费用于公务用车的下乡汽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共2.61万元,比去年减少53.06%。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51 万元,完成预算1.52万元的99.34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只减不增的原则,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7万元,下降4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6 万元,下降46.8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 万元,下降0.66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万元,占63.35 %;公务接待费支出1.51 万元,占36.6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61万元,2015年9月30日全市开始公车改革,我社单位公务用车保留 1 辆,运行维护费用于开展改革调研工作,下乡、深入基层调研考察,为“三农”服务下乡汽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51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改革调研工作,深入基层调研考察,为“三农”服务日常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人次251人,公务接待人均60.00元,与去年接待费用减少0.66%。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7万元,比上年增加18.39万元,增加59.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5.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开展改革调研工作,下乡、深入基层调研考察,为“三农”服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16年市财政局(直接支付)拨入2016年市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9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三农”下乡费3万元、专项业务费3万元共126万元,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20万元,绩效评价总体等级为优,自评分数是94分。一在资金方面我社系统广东省供销社综合改革与惠农服务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和使用,符合省财政补贴资金的投向要求;二在项目方面,财政补贴资金及时按标准拨付给建设项目单位,无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行为;三是项目绩效方面,项目的建成投产后,供销合作社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必将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四、绩效表现是预算成本控制没有超出标准和扩大数据超支,项目总体能按计划实施,各项功能性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五、存在问题是由于项目建设单位自身条件的限制,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没有进行事先的风险评估,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六、改进意见及建议是继续巩固和完善项目的建设工作,争取项目建设目标和效益目标的最大化,吸引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村能人入股,为项目建设的持续和发展提供后续的资金和技术保障,提高项目实施单位的扩大再生产能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2016